林郑月娥:《禁蒙面法》订立, 5日零时生效
林郑月娥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10月5日生效(图源:文汇网)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于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该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1年。
林郑月娥表示,引用《紧急法》并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政府也并未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而是满足紧急法中规定的当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情况可引用该法的条件。这是香港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引用《紧急法》。
林郑月娥表示,该规例属于“先订立,后审议”的类别。在16日立法会复会之后,特区政府将把该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她表示,希望《禁蒙面法》的出台的目标是为了保护公众安全,希望它可以抑制暴徒的非法暴力行为,有助于警方执法。
微博@央视新闻截图
此前,许多社会团体和人士对于《禁蒙面法》也大多持赞成与期盼的态度。
3日下午,接连有团体到政府总部请愿,促请政府速立《禁蒙面法》,并希望特区政府及警队严正执法,还市民一个繁荣安宁的香港。
图:文汇
图:文汇
兰桂坊集团主席、团结香港基金理事盛智文近日接受访问时称,香港现阶段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已经崩溃,当局必须采取严厉措施,落实《禁蒙面法》将能帮助香港遏制暴力升级。
盛智文指《禁蒙面法》将能帮助香港遏制暴力升级。影片截图
盛智文认为,允许示威者戴口罩是暴力行为的催化剂之一,“当戴起面罩时的确会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如果我不知道你是谁,会使你很强。但是,当必须露脸时,情况就不同了。”
被捕的蒙面示威者接下面罩。资料图
盛智文引述一名警察朋友称,示威者在蒙面时的形象非常强烈,但一旦被捕,摘下面具时,就只是很年轻的学生,被捕的年轻人中最小的只有13岁,“这是很令人遗憾的”。
星岛新闻集团主席何柱国昨日也在《星岛日报》连刊两文,呼吁特首立即运用紧急法赋予特首的权力,下令执行禁蒙面法,止暴制乱,保护执勤员警、民众以至示威者的人身安全。同时他也劝诫香港年轻人不应再受到唆摆和利用。
图:星岛
现在《禁蒙面法》的通过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希望这一立法能帮助香港社会早日走出困境,回归安宁!
【本文原载“香港橙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转自微信公众号“港台腔”,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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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林郑月娥:《禁蒙面法》订立, 5日零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