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凯蒂的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

皮凯蒂的结论“不适用于中国”,原因是“中国实业资本,尤其是实体经济的资本回报率根本没有GDP增速高”。

《21世纪的资本》研究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它的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的看法是:它不仅适用于中国,而且唯一适用于中国。那些认为皮凯蒂的结论不适用于中国的学者,他们的看法是自相矛盾的。皮凯蒂认为中国正在出现两极分化。根据“经济发达的国家向落后国家展示的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的原理,中国的两极分化现象及其解决方法都不具有独特性,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才具有独特性,而恰恰是这种独特的经济基础和由此决定的上层建筑,决定了中国有能力在国内实行皮凯蒂的政策主张,并通过构建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推动这种主张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贯彻。

一、“不适用论”者的自相矛盾

2014年7月18日的《东方早报》发表了对袁志刚教授的采访。他谈了许多中肯的观点,但其核心是,皮凯蒂的结论“不适用于中国”,原因是“中国实业资本,尤其是实体经济的资本回报率根本没有GDP增速高”。袁教授一方面认为“中国现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是炒不动产太厉害”,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应当进行调控,另一方面主张“让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各种要素价格尽可能让市场机制去决定”。袁教授的观点大概代表了“不适用论”者的最高水平。遗憾的是,由于他们不理解什么是“资本”,“不适用论”者意识不到自己观点的自相矛盾。

为了理解“不适用论”者的观点,我们必须追问:不动产属于不属于“实体经济”?对房地产的投资属于不属于“实业资本”?如果属于,那么,其必然结论就是实体经济、实业资本也会产生“泡沫”;如果不属于,那么,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实业资本与非实业资本的界限何在?袁教授显然没有考虑这样的问题。他认为不动产的高价格是“炒作”的结果,属于投机,金融资产或金融化的资产属于虚拟经济,不是实体经济——这种理解不需要什么“经济学”,根据常识就可以得出。然而,他认为“从经济学来说,土地是自然、固有、不能流动、不能积累的”,“随着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于是土地的比重也在下降,但另一块房地产的比重在上升”,这样的“经济学”就很难让人恭维了。更成问题的是,他认为实业资本不同于房地产,实业资本是与技术创新联系在一起的,能够创造真实的财富,因此“中国现在要更好地保护实业资本,破解房地产泡沫、金融泡沫”。

这是怎样一种似是而非的、自相矛盾的“经济学”?

说这种经济学似是而非,是因为问题不在于它对土地的认识,而在于它对土地资本的认识。土地虽然是“自然、固有、不能流动、不能积累的”,但土地资本可以流动、可以积累。在“不适用论”者那里,如果连人力都可以成为“资本”的话,那么就没有理由对土地的资本化和金融的资本化说三道四了。说它自相矛盾,是因为按照这种“经济学”,土地和资本如同人力一样,都是“生产要素”,既然主张要素价格由市场决定,那就不应该反对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哪个发达国家没有产生过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如果要反对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那就需要一种与袁教授理解的“经济学”截然不同的经济学。否则,投资与投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也就成为依据常识的随意划分了。

“不适用论”者显然没有意识到,资本本来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金融业从事的本来就是货币和资本的买卖。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来看,从金融市场学的本质来说,它们本来就是一种零和游戏,其自然结果本来就是两极分化。如果“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含义是减少政府调控,那么投资就必然变成投机,实体经济就必然变成泡沫经济,中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反对泡沫和主张市场自发性,两者不可并立。

为什么“不适用论”者满足于现象层面,看不到本质?因为他们不懂劳动价值论2和剩余价值理论。只有承认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才能正确把握投资与投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区别。他们使用的是要素价格论的分析工具,而不是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工具。但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却是价值生产而不是使用价值生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更是剩余价值生产。对“要素价格”和“人力资本”的谈论表明,“不适用论”者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看待实业资本和实体经济,并由此出发认识经济泡沫和虚拟经济,从而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他们不可能懂得:第一,脱离价值的价格本身就是“泡沫”,而市场本身就表现为供求关系,供求永远不相等,决定了泡沫的必然存在。第二,人力永远只能提供“劳动”,不能成为“资本”——除非在“可变资本”的意义上。但是承认了“可变资本”,你就得承认“不变资本”,承认作为“资本”的土地和房产可以流通、可以积累。至于如何流通、如何积累,这就是市场的事了。

正如亨利·乔治所指出的那样,从使用价值生产的角度看,资本根本不是生产要素。只要有人,有生产资料,就可以组织生产,不需要资本。土地上可以长出庄稼,因此可以形成使用价值,但没有劳动,土地永远不能创造价值。乔治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得出结论,人在土地上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应当全部归劳动者,不能归土地。至于从要素分配论的角度提出地租归地主,在乔治看来是诡辩,因为地主并不是生产要素,土地才是生产要素。按照要素分配论的逻辑,地租不应当归地主,而应当归土地,这显然是荒谬的,实际上地租是给了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土地本身。分配永远是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使用价值关系。使用价值的分配只是表象,价值的分配才是本质。因此,要素分配论是一种偷换概念的伪经济学理论。

乔治的缺点在于缺乏历史观点。他是从自然经济,至多是从小商品经济的角度看待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的,因此他至多承认货币和利息,而不承认资本和利润。他没有看到货币和资本的区别,不知道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理论的关系,不理解资本是自我增殖的货币。如果乔治看到货币的本质是抽象劳动即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资本的本质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不是能够带来剩余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那么,沿着他的土地公有和征收地租税的逻辑,他将必然得出资本共有和征收资本税的结论。

而这些正是皮凯蒂观点的核心。正如乔治从自然经济出发认识到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收入而不是土地这种生产要素的收入一样,皮凯蒂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发,认识到利润是资本所有权的收入而不是资本这种“生产要素”的收入。既然如此,向资本征税就是天公地道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问题不在于征税是否合理,而只在于是否行得通。皮凯蒂是一个民主社会主义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清楚地了解征税的合理性,却无法找到实现这种合理性的实践路径。

“不适用论”者连皮凯蒂的水平都没有达到。他们一方面说马克思的观点没有错,另一方面却始终坚持早已经被马克思驳倒了的要素价格论。要知道,资本根本不是使用价值的“生产要素”,而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要素,而袁教授却从使用价值生产的角度看待泡沫和虚拟经济,甚至对实业资本和技术创新,他也没有从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生产的角度去谈论,而只是从使用价值生产的角度去谈论。这表明“不适用论”者并没有真正理解,为什么说“经济学只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经济学角度看,价值的生产和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两回事,不能把价值和利润(剩余价值)的生产混同于使用价值的生产;从金融学的角度看,使用价值的虚拟和价值的虚拟是两回事,虚拟经济是价值的虚拟而不是使用价值的虚拟;从法学的角度看,所有权收入和要素收入是两回事,不能把所有权参与分配说成是要素参与分配。

相比之下,皮凯蒂在这方面的情况要好得多。与站在实业资本立场上、无视劳动者利益的袁志刚教授不同,皮凯蒂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出发,认为他的结论适用于中国。

二、皮凯蒂的结论适用于中国

皮凯蒂曾经专门讨论过在中国和印度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财富分配问题,认为中国和印度已经出现了发达国家历史上曾经产生的两极分化问题,但中国处理得比印度好。在《21世纪的资本》中文版3自序中,他又专门谈了这一问题。

皮凯蒂下面的一段话,几乎就是针对“不适用论”者这样的“中国读者”的:“中国读者初读时可能……以为目前欧美这种日益增长的对不平等现状的担忧仅限于发达国家,这些富国的烦恼与中国相去甚远,中国的要务是全力以赴发展经济,保持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迅猛势头,改变贫困人口的命运。这恐怕是完全想错了。”皮凯蒂曾经在比较中国和印度的收入不平等和累进税问题时发现,中国和印度在收入不平等问题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并没有豁免权。但是相比之下,中国的情况要比印度好。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皮凯蒂认为中国强于印度的地方在于中国的纳税人口占比、税收与GDP之比远远超过印度。这同袁志刚教授的税收观点恰好相反。皮凯蒂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出发,把税收作为缓和这种对立的手段,袁教授却从实业资本收益率低于GDP增长率这一“事实”出发,得出了不应对实业资本征税的结论!就算皮凯蒂真的认为“实业资本回报率一直高于GDP增长率”,而这种观点完全错误,难道袁教授就能得出相反结论,认为实业资本的收益率理应高于GDP增长率,而劳动“收益率”理应低于GDP增长率吗?

在《21世纪的资本》中文版序言中,皮凯蒂明确地说:“尽管经济增长与趋同的速度令人惊叹,但不能因此忘记贫富不均问题在发达国家和中国都存在,而且在未来数十年里中国存在的不平等问题会日趋突显,因为经济增长终究会不可避免地放缓。”问题就出在这里。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尽管贫富不均意味着相对于富人来说,穷人的相对生活水平没有提高,但由于穷人的经济状况相对于自己的过去来说也在好转,其绝对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虽然仇富心理也会增长,但尚不足以破坏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经济增长放缓,就会导致穷人的状况绝对地恶化。一旦他们面对的不仅是相对贫困,而且是绝对贫困,中国就会像拉美国家那样,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皮凯蒂不仅拿同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印度作了对比,发现中国的情况比印度要好一些,而且拿中国和两类发达国家,即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北欧国家和实行典型资本主义制度的美国作了对比:“据估算,20世纪90年代及2000年初中国财富不平等的程度与瑞典相当,到2010年则上升到了接近美国的水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目前谁也说不准,但至少足以肯定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不能继续置之不理。”这不仅是由于中国同美国一样,资本和收入比在升高,而且是由于,中国虽然有很高比例的公共资本,本来可以由此降低经过折算之后的资本和收入比,但由于腐败的存在所蕴含的化公为私的风险,中国甚至有可能在财富不平等方面超过美国。皮凯蒂尖锐地指出:“公共资产——至少以传统的国有形式存在的公有资产——有时候既没有带来效率也没有带来公平,更没有带来权力的民主分享,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被所谓公产管理者挪用和不法占用。在中国,尽管与苏联相比,做法没有那么极端,速度也没有那么快,但公共资本转为私人资本的进程已经开始,合理的理由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率,有时却让个别人借此暴富。中国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寡头。”皮凯蒂看到了中国反腐的势头,肯定“把反腐作为当前要务是完全必要的”。但他同时指出,仅在公共资本方面实现公平是远远不够的,“其实私人资本的积累和分配过程本身就具有使财富集中且往往过度集中的强大推动力”。这就意味着,对私人资本也必须进行调控。他认为发达国家经历的财富极为不平等的发展过程,对于中国具有警示意义。

最有意思的是皮凯蒂对累进税制的看法。他直率地说:“我想在此特别针对中国的情况谈谈累进税制。”他认为,累进税率在公平社会里起着三重作用:一是“以最为公平的方式为公共服务”,二是“缩小市场和私有财产制所带来的贫富差距”,三是“使收入和资产变化透明化、公开化”。同袁教授的看法相反,他不仅认为中国有必要实行累进税率,而且在这三重作用的意义上,他认为中国做得还很不够。现在不仅不能借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弱化调控,而且应当增加新的税种。他提出:“鉴于中国社会中的资产越来越庞大,我认为也可对遗产继承和捐献实行累进税,并对资产征收年度累进税,而且公布相应数据。”尤其是在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下,更应强化遗产继承和捐献的累进税征收。

在我看来,皮凯蒂和袁志刚教授的观点如此对立实属正常。道不同不相为谋,同站在资本家立场上说话的袁教授不同,皮凯蒂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有一种世界历史视野,因而得出同袁教授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也就毫不奇怪了。让人奇怪的是在一个资本与劳动对立的世界上,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而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却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说话。联想到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不同态度,这种现象不能不让我们深思。

三、皮凯蒂的结论为何适用于中国?

马克思曾经指出:“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皮凯蒂从一个经济学家的立场出发,不仅分析了发达国家不平等的发展历程,而且认为西方的福利社会政策值得中国借鉴。这同马克思的看法是一致的。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表明,中国探索到了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运动规律,因此确实缩短和减轻了一个新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分娩的痛苦。现在的问题是,中国能否向发达国家学习其福利国家和福利社会建设的经验?

“不适用论”者认为不能,皮凯蒂认为能。我们赞同皮凯蒂的意见。

袁教授承认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没有错”,认为只是由于全球化,才使得国际资本维持了较高的利润率。但是由此得出的结论应当是皮凯蒂所考虑的全球治理,而不是“皮凯蒂的结论不适用于中国”。相反,既然从全球的范围看,发达国家先后实行了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的政策,那么,中国也应当采取类似的措施,形成自己的中等收入群体。如果不实行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的政策,资本主义早就灭亡了。同样,如果中国不采取措施消除两极分化,不形成自己的中等收入群体,中国也会垮。

“不适用论”者承认“GDP主要是在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之间进行分割”,但是却没有认识到:既然如此,中产阶级就是一个假概念。只存在中等收入群体,不存在中产阶级。原因很简单,“中产阶级”本来就是相对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而言,是由不懂经济学的社会学家提出来的,为的是强调社会的所谓“橄榄型”结构。这些社会学家误以为资产阶级就是有财产的阶级,无产阶级就是没有财产的阶级。但是从资本与劳动对立的经济学立场来看,“无产阶级”的意思并不是没有“财产”,而是没有资本。按照有无资本的标准,只存在两个阶级:有资本的阶级和没有资本的阶级,前者剥削别人的劳动,后者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凡是雇佣别人为自己劳动的人都是资本家;凡是不能雇佣别人、只能依靠自己劳动生存的人都是劳动者。至于在个人消费品的意义上是否有“财产”,这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划分是不相干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你有财产,但不足以用来剥削别人,只能用来自己消费,你仍然属于无产阶级。“富人”不等于“资本家”。只有当你的财产除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之外还有一个剩余额,而且这个剩余额大到足以剥削别人的时候,你才是资本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要成为资本家,你的财产除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外,还必须有一个能够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并把这作为“小业主”转变成资本家的一个例子。在当代社会,一个人有车、有房,可能也有不多的存款或股票、债券,但是作为工薪阶层的一员,如果他不能依靠存款或股票、债券生活,如果他必须依靠自己的劳动养车、养房,离开了工资无法生存,这样的人仍然属于无产阶级。相反,资本家虽有大小之别,但都不同程度地依靠别人的劳动为生。小资本家(在中国通常称为“个体户”)除了剥削没有任何生产资料的人以外,自己也劳动,因此身兼资本家和劳动者二职;大资本家自己不用劳动,完全靠剥削别人为生。显然,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来说,劳资对立才是典型形态,只有立足于劳资对立,才能进一步去分析身兼劳动者和资本家二职的那些人,因此应当关注的是不用自己劳动的大资本家,而不是那些自己也劳动的小资本家。皮凯蒂关注的是大资本家,表明他立足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认识到两极分化的必然性;而袁教授关注的却是小资本家,表明他缺乏经济学的动态视野,误以为可以持续存在一个以中小资本为主的社会,没有认识到市场的自发竞争必然导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最终中小资本被吞并,形成两极分化的格局。皮凯蒂虽然没有像马克思那样,紧紧抓住资本主义的本质——资本,但他至少没有偏离这种本质。袁教授却完全忽略这种本质,专从偏离本质的现象出发讨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袁教授不可能认识到,中产阶级顶多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而不可能成为“经济学”概念。

“不适用论”者把自己的资产阶级立场与支持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也是站不住脚的。当代科技发展要依靠大资本。小资本当然也能实现技术创新,但要进一步发展,却离不开大资本的支持。有人可能以为,技术创新作为“知识要素”不需要资本,甚至认为单纯依靠技术创新就能发财致富,这都是过于天真的想法。小发明、小创造当然随时都有,但推动经济发展、改变整个社会面貌的全局性技术创新,在当代社会只能与大资本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当马克思谈到平均利润率下降的时候,他关注的恰恰是技术进步导致的不变资本份额提高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规律表明,市场经济的自发倾向是消灭中产阶级,因为只有规模经济才能承受极低的利润率,小资本必然被淘汰,除了个别幸运者外,绝大多数小资本家必然会被抛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来。

“不适用论”者鼓吹技术创新,但由于缺乏对资本主义本质的洞察,他们没有理解技术创新的后果:第一,随着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马克思所说的财产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额也在提高。这是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富人”转化为“资本家”的条件变得越来越苛刻。第二,利润率不同于剩余价值率,它不是仅相对于可变资本,而是相对于全部资本(包括不变资本)而言的,因此在随着科技创新而来的产业升级过程中,平均利润率必然下降。在这里,袁教授又是看到了现象而没有看到本质。他借口实业资本与技术创新联系在一起,反对对实业资本采取再分配手段,表明他既没有看到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竞争消灭中产阶级的必然性,更没有看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对私人资本“放水养鱼”与“适度捕捞”的界限。

一旦认识到社会稳定的基础并不是“中产阶级”而是中等收入群体,实行抽肥补瘦的税收政策就是必然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中等收入群体的形成只能靠福利政策,不能靠“扶持实业资本”。20世纪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灭亡,原因就在于实行了高税收政策,为福利社会准备了物质条件。实际上,仔细考察一番就可以发现,技术人才往往出自中等收入群体,因此福利政策构成了发达国家持续进步的动力5。相反,凡是那些没有实行这种政策的国家,无一例外都陷入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总是与两极分化联系在一起的。两极分化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使经济陷入危机,最终导致社会动乱。这样看来,在目前阶段,中国向发达国家学习,实行高税收政策以消除两极分化,是必然的选择。更不要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及越过中等收入陷阱以后避免主权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的要求了。

袁教授有一点说对了:在全球化背景下,福利政策导致资本外流,从而有效压低发达国家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但这恰恰说明,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并不是“中产阶级”,因为他们甚至不能只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而必须依靠资本家的资本生存。资本家一旦抽逃资本,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情况证明了这一点。

中等收入群体和中产阶级两个概念的区分绝非无关紧要,而是恰恰相反。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只能依靠皮凯蒂的办法,不能采取袁志刚的办法。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既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展示的不过是后者未来的景象,那么中国必然也要走这条路。袁志刚教授的中国例外论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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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 结论 皮凯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