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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鲲鹏:美国的冤假错案面面观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密西西比州发生一起谋杀案。检方的刑事鉴识专家作证:死者身上有一处被人咬过的痕迹。有一犯罪嫌疑人其齿印正好与这个痕迹吻合。在没有任何物证和其他证人情况下,陪审团就凭“刑事鉴识专家”的证词,判处被告死刑。而这位“刑事鉴识专家”作证的资格,就是来自“国际刑事鉴识者美国学院”颁发的证书。而上述案件中的倒霉的被告,经历了漫长的司法程序,前后关了15个年头。幸亏美国司法效率低下,他得以挨到重获自由的一天,没有成为冤死鬼。原来是真凶找到了,而真正的杀人犯,根本没有咬过被害者。
法治不止是疑罪从无,别忘了受害人也在等待正义
成熟而健全的法治绝不意味着仅仅单方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同样也意味着对受害人的高度负责。直到念斌翻案,该案中的真凶仍然没有找到,受害人的正义仍然没有到来,这个案子仍然没有完全结案。也许今天警方还没有能力提供完整的证据来证明念斌就是真凶,但念斌作为真凶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无法排除。也就是说,媒体只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正义,而司法部门始终没有忘记受害人的权利和正义,而这是更为高级、更为完整的正义。
从一家中国餐馆打官司的经历看美国的司法制度
中国许多公知,天天在美化美国的法治,和宪政,但他们并不知道美国法治真相,只是想当然的认为美国的法治多么好。中国人民必须知道美国的法治和宪政的真相。因为美国的法治和宪政,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五的美国,却关押着世界上百分之二十五的监狱人口。这样的法治和宪政,有什么价值这是一个值得中国人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