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这次爆炸我的进一步思考

听说天津这家公司,在过去的几年就有人举报,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我建议,还是找到这些举报的人,给他们不小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首先我不愿意把这事情扯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之争,及私有化是不是好,或者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这个角度考虑。我还是就事论事地从理工科思维的角度考虑问题。

首先是,我相信那个公司不管财产多么来路不正,公司的所有人,公司的领导,一定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谁也不想蓄意制造这起爆炸,因为,就私有化来说,这些危险品也是私人财产, 那个私人愿意自己的私有财产被轰地一声炸掉?也不愿意。资本主义世界也有专门保管和运输危险品的公司,也并不都是轰轰轰地到处制造爆炸。哪怕是贪污来的东西也还是会可惜的,一个 局长夫人贪污来了一大堆金首饰,也不希望哪一天这些金首饰都轰轰轰地爆炸了,没了吧?

那有的人一思考问题,就是法律,法律要这么这么健全那么那么制定,要制定一大堆这样的那样的法律,超级迷信法律,好象有许多许多法律,这安全就有保障似的。

我对于这一点,也是不以为然的,我下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比如说我写书,写完之后,希望有一个人帮助我审审稿,我知道我这个人不仔细,错别字一大堆,我希望能够雇一个人,能够把这些错误都给我找到,我聘了一个人,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 ,要求他认真仔细审稿。但是,有了这制度他就会认真仔细啦?假设每审一页稿我给他的报酬是多少多少,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他就会认真审了吗?他完全可以根本不认真审,明明要仔细审 上一天的他胡乱审了一个小时,效率高吧?也找到一些错别字吧?但是这和特别仔细的人,那就是不同。而且,我怎么知道这个人认真仔细工作呢?是没有办法知道的。有了规章制度就行吗 ?我看也不行,你的规章怎么能够让人很仔细?他就是一个不仔细的人,你就是有规章也没有用,你哪怕说,如果审过的稿发现一个错别字就把他枪毙,那最后的结果就是把他给枪毙了,但 是,不仔细的人,比如我就是,你就是用死刑威胁,他还是不仔细。

所以,我认为制度是无用的,你制度制定得严厉,不过就是把一些人枪毙了,却无法制止事情的发生。

那么,资本主义社会是怎样阻止危险的发生的呢?我以为重要的有两点,第一点,公司必须巨大,第二点,必须是百年老店,不能够是刚成立二到三年这样的店。下面我要说说,为什么这样 就能够在不需要多么严厉的制度情况下,就能够做到安全。

第一点,公司必须巨大。我以为天津这个公司,并不属于巨大,如果巨大,就必须在全球许多港口都有分公司。但是它在全球相比,就是一个小公司。

我拿饭店做比方,一个小饭店,就算是在镇上算是大的了,假设没有弄好,发生了食物中毒,一家伙死了五十个人,这肯定也不是这家饭店的老板希望的事情,那最后的处理,最严厉的,就 是把老板给毙了。

但是一个巨大的跨国快餐店,就算它在一个法律一点都不健全的一个小国开了一个分店,那它也特别不希望出事,哪怕是毒死了五个人,要知道那就成了震惊全世界的大新闻,那这家巨大公 司的损失将超级惨重。就象去年的那个什么喜肉制品公司,出了一点小事,其实也没有毒死人,就是把过期肉使用了,在我看来也不算大毛病,而且我就注意到美国一家公司来检查,那可不 是一个检查官,是一大群足有几十个人绑一块儿来检查,你想行贿?这么多人你行不起,而且这么多人相互之间也是竞争的角色,也是你敢受贿我就举报结果我得提拔这么一种状态。其实这 是学中国当年的大检查团的办法,结果被美国人学去了。我就经常看到美国的一些快餐店的经营,突然之间就来了几十个人的检查团,店里的店员都不认识,突然来了就突然检查,这都说明 ,公司只要巨大,它就真的很害怕出事。一个巨大的跨国公司倒闭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第二点,必须是百年老店,或者说,至少存在有几十年了吧。那么,为什么百年老店更加安全呢?

正如我上面讲的,你光是有最严厉的规章制度,那其实也是无用的。因为,这和执行制度的人的性格有关,这个性格,很可能甚至和DNA都有关。就象我上面讲的审稿的例子,一些不仔细性格 的人,你就是规定审错一个字就枪毙,那最后的结果就是把他给枪毙了,他也不愿意被毙,但是他的性格就是那样,不仔细,把他自己害死了。他也后悔,也不愿意出错,但是没有办法,性 格使然。

因此,必须寻找有这种性格的人,就是说,这样的人创造力不强,不适合搞创业,而且有偏执狂倾向,偏执到令人讨厌,但是极为仔细,发现违章就六亲不认,甚至对自己没好处都要这样做 。比如在街上,明明是行人红灯,但是没有车,大部分人都经过了,偏他一个人非要傻站在那里,对他自己有任何好处?啥好处都没有。这样的人从事危险品行业的保管工作,是最适合的。

就是说,有一句话说得好,叫“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就是说一个人合格不合格,有的时候需要经过千锤百炼,长时间观察,才能够知道他是否胜任,你单凭一两次面试或者考试?那 根本不行。而百年老店公司,多年的观察积累了一批相当可靠的偏执狂员工,这才是安全的根本保证,制度根本就不是。你想要找到偏执狂员工非得经过长时间的考验不可。你新公司就没有 这么一批偏执狂。

就拿我审稿的例子来说,我如果经过十几年,发现了一两个人,只要我的书稿经过他们的审稿,那几乎没有错别字能够逃得过他们的眼睛,那我非得经历那么长的时间才能够知道这一点。

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极为错误,就是你以为这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偏执狂员工,工资成本高,养着他们也贵,因为他们的偏执害得想提高利润都很难,也许就把自己给举报了,还是找一些便宜的 新手来吧,新徒工多便宜啊,每月给点钱就能够打发,把长年的老员工不当宝贝,一脚踢开,效率高了吧?但是安全性是一定下降的。

要知道全国又不是最近几年才有危险品的保管工作,以前多年都一直是有的,一直是有许多有着特别负责精神的员工来维护安全的,这些员工有可能成功地制止了多起大爆炸,那对社会的贡 献应当算是巨大的,你把那潜在地制止了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的钱奖励给他们吗?一点都没有,从来没有,而且到老有可能找个借口就把他们一脚踢开了。

听说天津这家公司,在过去的几年就有人举报,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我建议,还是找到这些举报的人,给他们不小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虽然他们的举报没有效果,最后 还是爆炸,但是他们的行为至少是在努力避免这些消防战士的牺牲的,因此,值得奖励。这些人,其实是共和国的宝贝啊,不计报酬也要举报,这是什么精神?反正我是不会干这事情,我这 个人的性格是哎呀你炸就炸去吧干我啥事来着,该发生的就让它发生吧。所以我这个人是最不适合干保管危险品工作这个行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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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