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学习习总书记建党95周年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讲话高屋建瓴、实事求是,充满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和时代感使命感。讲话通篇贯彻“人民”这个主题,要求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显示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的根基、力量源泉之所在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讲话高屋建瓴、实事求是,充满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和时代感使命感。讲话通篇贯彻“人民”这个主题,要求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显示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的根基、力量源泉之所在;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党要始终不渝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一贯主张。这一观点是结合中国情况,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重要诠释,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中,回顾总结了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国共产党95 年的奋斗历程和宝贵经验,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题,从党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四个自信、现阶段任务、推进改革等8 个方面,深刻阐明了党的执政理念、行动纲领、治党治国治军方略以及对国内外重大问题的原则立场。讲话高屋建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满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和时代感、使命感,既对历史和经验做出了新的总结、新的阐释,又在新的起点上向全党提出了新要求,发出了新号召。讲话通篇贯彻“人民”这个主题,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要求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不渝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结合中国情况,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重要诠释,对全党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澄清一些模糊、错误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的根基、力量源泉之所在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是由各种方向不同的社会力量融成的历史合力的结果,但决定历史结局的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 “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时期社会上可以没有劳动阶级而存在的。”[2] “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2] “ 资产阶级至多不过是一个没有英雄气概的阶级。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的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3]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在阶级社会里,由于人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社会的人群分化成为占人口少数的统治阶级和占人口多数的被统治阶级。占人口少数的统治阶级总是依靠剥削压迫占人口多数的被统治阶级而生活,他们是附着在社会有机体上的寄生虫,离开了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是不能生存下去的。因为被统治阶级的辛勤劳动,他们的智慧、汗水和伟大创造,为统治阶级过着穷奢极欲的享乐生活、无止境地聚敛巨额社会财富提供了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甚至于先进阶级的统治取代落后阶级的统治的社会革命,也只有在广大劳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才能够取得成功,不仅17世纪和18世纪英法两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如此,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历史上的地主阶级的革命也是如此。广大劳动群众既是支撑推动人类社会存续发展的主体力量,也是参与引领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同历史上的一个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的社会变革所不同的是,无产阶级革命不是“一个统治的少数被推翻了,另一个少数又起而掌握国家政权并依照自己的利益改造国家制度”[4],而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形成一个“群众性的即有大多数居民参加然后有全体居民参加的前进运动”[5],彻底消灭剥削阶级,让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建立和发展为绝大多数人谋幸福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主义前进的主体力量。

这就要求执政的共产党,必须正确处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这一根本性质,站在时代发展最前列,正确引领社会前进方向,不能被眼前浮云和假象所迷惑;另一方面,要紧紧依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并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和决定作用。要认识到,党只有善于密切联系群众,善于跟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发挥领导作用,只有扩大同群众的联系,获得群众的信任,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和不竭的力量源泉。在思想上行动上,既不能把党混同于群众组织,把党变成各阶级的俱乐部(即所谓“全民党”),也不能把党的事业仅仅看成是党员的事业或某一阶级的事业,从而把党同人民群众分割开来。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肩负着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要职责和实现共同富裕理想目标的神圣使命。这就需要党时时刻刻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所指出的: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当前,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需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度重视民生建设,搞好民生工作。

坚持人民立场,同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中央权威、执行中央决定并不矛盾。在中国这个有着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没有一个成熟的具有权威性的领导核心,是不可想象的。中国共产党是个有着88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在党内没有一个成熟的具有权威性的领导核心,全党不向中央看齐,也是不可想象的。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是要树立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这个核心意识,就是要树立全党自觉接受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这个核心意识。

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中央权威、执行中央决定,绝不是要搞个人崇拜和宣扬极权主义。当代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领导国家的核心力量。所不同的是,在不搞多党制的中国,中国共产党是唯一合法、长期执政的党。其实,西方多党制实质上也是一党制,维护资本利益的党始终处于执政的地位。现实中名目繁多、两党或多党轮流上台的党,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维护资本统治的左右手,是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一种方法。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容许共产党的合法存在,但是以不危害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限度。近年来,西方所谓宪政民主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以铁的事实越来越充分地证明了这个道理。认为多党制是最民主的制度,一党制是专制独裁的制度,以此攻击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现实中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而不是要取消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立场,还需要警惕照搬西方的“民粹主义”。西方的“民粹主义”理论,把受过系统教育,掌握专门知识、技能、管理经验的知识群体,政府的公职人员和官僚队伍视为社会精英,要求社会大众要无条件服从社会精英的统治,认为只有这些有教养、有能力的人,才拥有统治的智识与能力,而普通民众不具备,还易受别有用心者的煽惑,将权力交给人民来决策,只会带来暴民政治。这种理论还认为不理性的“民粹主义”只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破坏和动荡。

毫无疑问,在社会的各个领域,知识分子等社会精英发挥着普通民众发挥不了的重要作用。因此,不管在哪种社会,知识群体、公职人员和官僚队伍的作用和贡献,都得到社会的重视,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决不能因此就认为,精英比平民高贵,精英集团理应享有管理国家的特权,普通的大众就只能服从精英的统治。这种把社会精英与平民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宣扬精英群体凌驾于普通大众之上,是封建等级特权思想和唯心史观的表现。即便部分民众存在不理性的言行,这是需要党和政府依照法律和规定进行教育、引导的问题,而不能一概斥之为“民粹主义”加以否定,将他们推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这是违背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原则的。

 

二、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党要始终不渝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

 

人民群众的历史活动和历史创造,是同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唯物史观并不认为人们的行为取决于人们的观念,而认为物质利益决定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进而指挥着人们的行为和活动。并非所有的意识和活动都与利益相关,人们的思想、意识对物质利益也有反作用,但总的来说,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经济利益,对人们的思想、意识起着基础的决定的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着作中曾形象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6]

在阶级社会里,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也是以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的对立和斗争为基础而展开的。恩格斯指出:“在现代历史中至少已经证明,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因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7]整个国际共产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表明,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乃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都是围绕无产阶级的经济解放进行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经济解放是政治解放以及其他一切解放的基本前提和物质基础。

唯物史观的这一基本原理,要求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不渝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让群众过上好日子。当前,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要让所有人都有获得感,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青年人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要牢固树立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观念。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要求。《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8]我们经常讲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就是指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统一。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党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就是人民的主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有人公开宣扬中共要承认并界定自己的特殊利益,在此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和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这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这种观点看似“替党说话”“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实质是照搬资产阶级的建党学说,把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建党原则。

西方的政党是普遍承认自己有特殊的党派利益的,而且是公开的、合法的,与西方的政党制度——多党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西方国家,除了少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外,多数是代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这些政党代表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的利益,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在政治上的代言人。党派的利益可以是物质或经济形态的,如政党的设施,维持日常运转、组织竞选等活动所需的资金(亦即党产),也可以包括政党的群众基础、选民的意向、争夺选民的斗争、社会舆论环境等。在竞选期间,党派的利益边界和利益冲突就明显地体现出来。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当然也存在人民内部具体利益上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政治制度。如果按照西方的政党理论,承认共产党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只代表某一阶级或特定人群的利益,就必然导致其他阶级阶层也要求成立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就会像西方国家那样,搞多党制、公开竞选、轮流坐庄那一套。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不仅如此,党的领导干部或党员就可以以党的名义,打着权钱可以交易的市场经济法则的幌子,公开捞取私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失去正当性合法性,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顷刻瓦解。前苏东国家在实行多党制后普遍遭遇的国家分裂、民族冲突、经济崩溃、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悲剧,就会在我国重演。其灾难性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一贯主张

 

民主在古希腊语中的本意是指“人民的统治”,意即大多数人当家作主,同君主制、寡头政治、独裁政权相对立。人类社会经历了奴隶制民主、封建制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等民主类型。

民主无论是作为思想观念,还是作为国家形态,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静止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发展的。民主的具体形态总是同统治阶级的需要、同产生它的社会历史条件存在密切联系,并深深植根于这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民族特性等土壤中。民主从来就没有什么固定模式,世界上既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民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本国国情和实际发展需要,经过长期探索和系统总结的结果,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等民主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要备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强调:我们要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民主既是一个古老命题,也是备受争议的现实话题。民主的本质,就抽象的意义来说,是指人民当家作主。但要看到人民这个概念是具体的、历史的,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阶级社会里,人民这个概念不可避免被打上阶级的烙印。在阶级社会里,民主的实质就是一定阶级的民主,是统治阶级自由地支配被统治阶级的权利。有了统治阶级的民主,必然就没有被统治阶级的民主。同样,有了被统治阶级的民主,也就没有统治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以及各国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民主的具体形式、实现途径是不一样的。在西方国家,在国体或政体上就出现过君主立宪、民主共和等所谓“宪政”,在政府体制上实行议会制、总统制或委员制等,政党制度、立法司法体系也各不相同。当然,无论民主的形式、途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民主总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民主这一本质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

要正确看待民主与选举的关系。选举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普遍存在的政治形式,但选举还不是民主本身,它只是实现民主的一种手段,是民主过程的一个环节或方面。现代意义上的选举是指选民或者选民的代表根据法定的规则、程序和方式,直接或间接选出履行国家或政府公务的主要成员或代议机关的代表的行为或活动。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形式,其性质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选举是资产阶级实现自身统治的政治工具,选举不过是“富人的游戏”“钱袋的民主”。大量事实表明,西方所谓民主选举常常被金钱、财团、媒体等影响和操纵。金钱政治,金钱主宰着选举的过程和结果,是西方政党政治的真正奥秘。

社会主义民主既是实质性民主,也是程序性民主,是两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是为了最广大人民利益和福祉的先进制度,要牢牢坚守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理念、精神,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和途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促进两方面的有机统一。比如,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并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等。

要警惕把民主同专政对立起来的观点。民主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争得本阶级的民主。专政的实质是反映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哪个阶级掌握国家的领导权,联合哪些阶级去压迫反抗的阶级,并在本阶级内部实行民主。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的相互结合。把民主同专政割裂开来,只讲民主,不要专政;或对立起来,以为专政就是反民主,就是专制、独裁,以为搞民主就不能有专政,是完全错误的。

要警惕照搬西方的“宪政民主”。西方的宪政,形式上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实际上是宪法或法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制度宪法化、法制化的一种表述,旨在用法治手段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统治秩序,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曾明确批判欧美式的宪政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宪政,“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的宪政,所谓的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讲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讲的依宪执政,是按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我国宪法治理国家和社会。从我们所说的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并不能推导出我国要搞“宪政”的结论来。一些人套用西方“宪政”概念,拿西方宪政来框定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其意图无非是要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的法治轨道。

还需要正确理解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目前,一些人把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执政权力,包括为此设立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所属权力,统称为公权力,把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称为私权利。作这样的划分以及要求公权力不能侵害公民的私权利,是无可厚非的。

但不能把党的执政权力和国家机关所属权力,同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看成是割裂、对立的关系。要看到,并不存在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公权力。所谓公权力总要同统治阶级领导国家的统治权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我国,公权力和公民权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领导国家的权力,包括党领导下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权力,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是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说党的执政权力,是党的私家权力,是“恶”的公权力,不但不能保护公民的私权利,反而还会侵害公民的私权利。这种观点要么出于政治上的无知,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7.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31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年:325.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95.

[5] 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95.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03.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4.

[9]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36.

 

【汪亭友,察网专栏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原刊载于《思想教育研究》2016年第9期,作者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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