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极端化及其批判-从“米塞斯-哈耶克陷阱”谈起

米塞斯的私有化思想与哈耶克的自由化理论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米塞斯的私有化逻辑陷阱与哈耶克的自由化逻辑陷阱则是新自由主义及极端新自由主义产生的主要推动力量和逻辑起点。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前者发展和演化的结果,它们共同形成了“米塞斯—哈耶克逻辑陷阱”。极端新自由主义把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的理念高度教条化和极端化,使其变为意识形态和政治工具,进而盲目普世化和国际化,沦为垄断资本和霸权国家的工具,维护并制度化为利益集团的私人利益。私有化与产权界定的米塞斯悖论、自由化与有限理性的哈耶克悖论、市场化与稳定化的华盛顿共识悖论是极端新自由主义逻辑悖论的典型表现。

1、引言

米塞斯(Ludwig Heinrich Edlervon Mi-ses)的私有化思想与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的自由化思想共同成为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早期理论构建的基础,也是华盛顿共识和极端新自由主义理论建构的主要思想来源,但他们的思想存在着诸多理论陷阱和逻辑悖论。新自由主义主张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和全球化,而极端新自由主义则把新自由主义思想和政策主张、特别是关于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的思想和政策主张进一步教条化、意识形态化和极端化。虽然新自由主义及极端新自由主义对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呈现衰减迹象,但作为一种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却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仍会对经济思想和各国政策产生影响。新自由主义始终为学术界所关注,已经有文献关注到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化及其影响,但从逻辑陷阱和逻辑悖论角度对米塞斯的私有化思想模式、哈耶克的自由化思想及极端新自由主义进行系统分析评价的文献甚少。因此,研究米塞斯的私有化思想与哈耶克的自由化思想及其存在的理论陷阱对新自由主义极端化的影响,探讨极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缺陷和逻辑悖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也有利于澄清学术界的一些模糊乃至错误认识,推动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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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塞斯经济模式及其私有化的逻辑陷阱

米塞斯作为奥地利学派和新自由主义的早期理论建构者和代表人物,其私有化思想及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批评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来源,也是新自由主义向极端化演化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其私有化理论存在着内在的逻辑不一致性、矛盾性及封闭循环论证的内在逻辑陷阱,本文称其为“米塞斯经济模式的私有化陷阱”。1920年,奥地利学派和新自由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米塞斯发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一文,否认社会主义有实现经济计算和合理配置资源的可能性,在当时的思想界和学术界引起了关于计划经济的大论战,这场论战也是新自由主义作为经济学学术流派产生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米塞斯经济模式的核心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交换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和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他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计算和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观点可以总结为六个方面。其一,私有制是货币化生产资料价格形成的基础。米塞斯认为,只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够建立生产资料的交换关系;取消交换和价格机制,就取消了经济计算的基础,如果不想让整个经济被消灭,不想造成混乱状况,就必须以某种东西来代替交换和价格机制。其二,只有私有制社会才能够产生价值评价体系,即经济计算体系。也就是说,只有私有制经济才能够形成货币化价格,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管理组织无法把价值转化为货币价格。其三,自由交易市场是形成价格机制的基础,而价格机制是经济计算的基础。只有存在自由市场交易的地方,才能形成价格机制,也才能进行经济计算。其四,以劳动进行经济计算存在缺点,它没有计算物质生产要素的使用。其五,银行国有化导致货币体系消失,实物计算无法达到经济计算的目标。如果只有单独一家国有化的中央银行,那么当社会的其他方面已近完全社会化时市场交易就会消失,所有的交换活动也随之取消。其六,社会主义经济中没有生产资料交换,货币不能计算且不能决定生产资料价值,也不能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米塞斯的理论已经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构建的基本前提,但其理论存在诸多论证缺陷和逻辑错误,具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选择经济计算变量的狭隘性与排他性。人类经济活动涉及多个方面与多个领域,同一种经济活动可以用不同的经济变量进行计算,除了生产资料或者说生产要素的租金(即租用生产要素的货币化成本或货币化价格)外,生产资料的数量、品种、生产成本及其相关的会计指标都可以作为经济计算或会计核算的指标。米塞斯否认非价格变量、产品数量、质量、劳动生产率对经济计算的影响,否认非价格变量替代价格变量调节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同时也否认价格变量与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换算的可能性。

第二,认识市场的简单性与教条性。市场是人类经济活动演化的产物,不是从来就有的;市场也不是无处不在的,并不是所有的经济资源都会进入市场;不同类型与结构的市场运行机制与功能存在着差异。米塞斯对市场认识的简单性与教条性表现在四个方面。(1)忽视非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非市场的生产资料交换与资源配置机制,作为人类进行交换活动的制度安排和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并不是人类进行交换活动唯一的制度安排,人类经济活动还存在着非市场的制度安排和机制,例如,经济资源的代际传递,政治行为、宗教文化和意识形态对人类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的影响。(2)忽视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价格机制的扭曲效应。市场表现为不同的类型,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价格机制可能导致合理的经济资源配置,而不完全竞争市场、特别是寡头垄断市场的存在则可能削弱市场价格机制作为引导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信号功能,从而扭曲市场价格资源配置机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3)忽视市场的演化性。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完全竞争的市场可能演化为垄断竞争或者完全垄断的市场,市场机制与非市场机制的边界存在着模糊性和转换性。(4)忽视市场失灵的影响。在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公共产品的条件下,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资源配置存在失灵现象。

第三,经济计算与合理经济间关系的线性化和简单化。经济合理化需要对生产资料、中间产品和消费品的供求数量与品种进行准确的计算,但经济计算只是实现合理经济或经济资源配置优化的条件之一。如果能够找到以生产资料价格为基础的计算货币化价格变量的替代方案,或者通过非价格变量进行的经济计算能够替代通过价格变量进行的经济计算,则以生产资料价格为基础的经济计算就不是合理经济的充分或必要条件。

第四,片面固化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市场价格机制之间的关系。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必然导致生产资料交换和生产资料市场及价格机制的形成,市场只是生产资料交换的一种机制或制度安排形式,仍然存在着非市场的生产资料交换形式,例如,通过企业内部权威或者政府的经济计划也可能实现与市场功能完全相同的比例的生产资料交换。社会主义同样可以搞市场,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可以分离,共有产权的不同所有权主体之间可以形成市场与价格机制。

第五,片面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联系。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安排,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制度演化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不是凭空产生的,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着社会的、历史的和自然的联系,公有制经济不可能完全脱离市场经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可以有市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着政府计划。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政府计划,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都证实了这一点。

可见,米塞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早期奠基者和重要代表人物,倡导并信奉如下三点:(1)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生产资料交换及价格机制的基础;(2)市场及价格机制是经济计算的基础;(3)经济计算导致合理经济。所谓米塞斯经济模式就是建立在这种“私有制—市场价格机制—合理经济的”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米塞斯私有化陷阱”(Mise's privatization trap,MPT)。本文中的米塞斯私有化陷阱,是指深信社会经济活动必然遵循“私有化→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交换市场→生产资料货币化价格→经济计算→合理经济→私有化”的递归循环演化路径这一教条化理论意识所产生的各种观念和社会现象(图1)。简而言之,米塞斯私有化陷阱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私有化理论陷阱;二是私有化逻辑陷阱;三是私有化制度陷阱;四是私有化政策陷阱;五是私有化意识形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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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耶克对兰格批评的批评:兰格模式与哈耶克自由化的逻辑陷阱

米塞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一文发表以后,在学术界引起的一场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论战。以波兰经济学家兰格(Oskar Lange)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米塞斯的理论观点及米塞斯经济模式展开了辩论和批评,在兰格经济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兰格经济模式。作为米塞斯的学生以及奥地利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耶克对兰格的批评以其新自由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础,产生了哈耶克式的自由化逻辑陷阱,本文称为“哈耶克自由化陷阱”(Hayek's liberalization trap,HLT)。

兰格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可以实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学术观点可以总结为五个方面。其一,广义的价格,即“提供其他选择的条件”,才是解决经济资源分配问题所不可缺少的。也就是说,广义的价格才是经济计算与合理经济所必须的,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经济计算是可能的。兰格认为,经济问题就是在不同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种资料:(1)指导选择行动的优先顺序;(2)有关“提供其他选择的条件”的知识;(3)有关“现有资源的数量”的知识。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者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管理者同样可以获得第一、三种资料,但前者不一定能够获得狭义的价格,即“一件物质的东西、一项服务,或一种权利能得到的货币”,但可以获得广义的价格。其二,社会主义经济同样可以实现均衡价格,均衡价格可以区分为主观均衡与客观均衡。社会主义经济中均衡价格的决定与竞争市场中的过程相似。其三,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会计价格可以用试错法得到。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通过拍卖形式确定均衡价格的过程也是试错法。其四,社会主义经济可以包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成分,经济生活官僚化是社会主义的主要问题。兰格视野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存在着消费选择的自由和职业选择的自由,存在消费品和劳动服务的市场,但在劳动之外不存在资本货物与生产资源的市场。因为劳动者有职业选择的自由,所有劳动者都可以将他们的服务贡献给支付最高工资的产业与职业。其五,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存在诸多缺陷,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弥补。中央计划机构拥有的经济体系知识比私有企业家更多,因而可以比竞争市场系列相关实验获得更为正确的相关价格。

哈耶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另一位早期奠基者和重要代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兰格经济模式的批评成为其理论建构的逻辑基础之一。哈耶克对社会主义及其经济制度的批评体现在其所着的《通往奴役之路》中,其对兰格的经济模式、特别是兰格的竞争解决方案提出了质疑和反批评。他认为:其一,中央计划经济存在信息搜集的困难;其二,中央计划经济存在激励方面的问题;其三,兰格方案专注于静态均衡,不理解价格机制的真正作用,市场多变使得兰格的试错法无法应用,是一个半竞争的体制;其四,要理解价格机制的真正功能,应把价格机制看成一个传递信息的机制,价格与成本信息只能够通过市场本身获得;其五,从资源配置角度,市场经济优于中央计划经济。哈耶克不仅反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且还反对凯恩斯主张的政府干预经济。从哈耶克对兰格模式的批评及其与凯恩斯主义的论战可以看出,哈耶克所主张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存在诸多理论缺陷和逻辑错误,本文称其为“哈耶克自由化陷阱”:以市场自由化为借口排除政府干预而出现的“个体有限理性→知识分散化→自组织结构自发进化→市场自由化→个体有限理性→知识分散化→自组织结构自发进化→市场自由化”的逻辑重复循环现象(图2)。具体而言,哈耶克自由化陷阱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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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限理性与不可知论陷阱。哈耶克强调理性不及、知识分散、自生自发秩序,他认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任何能够使我们对不同个人的需要所具有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比较与评估的科学标准”,“一种得到人们一致同意的共同的价值系列根本是不存在的”。人类在存在有限理性、理性不及的同时,也存在相对完全理性、无理性的情况,人类理性表现出分布理性(dis-tribution rationality)的特征。有限理性与不可知论陷阱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否认均衡分析能够探讨社会过程问题,认为均衡分析只是着手研究主要问题之前的有助益的准备工作,单一手段或工具无法实现多方面的目标,只能实现单一目标,中央计划部门无法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包括商品数量、品种和预期,但消费者偏好知识是主观的,不同消费者难以形成一致性意见。二是否认兰格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三是否认社会主义企业管理者的产生和能力,否认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风险机制,把私有企业与社会主义相互对立起来。

第二,知识分散与信息能力陷阱。哈耶克对个人与政府的信息搜集和信息处理能力的看法存在误区,他认为信息是分散的,央权机构不可能了解全部信息。他在指出政府机构、特别是社会主义央权机构存在信息搜集困难的同时,忽略了市场中个人决策也面临同样的信息搜集难题。知识与信息分散陷阱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用知识分散和不完全信息条件否认计划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缺乏逻辑与实证依据;二是在承认完全信息对经济决策的重要性的同时,否认部分信息对经济决策的有效性,不了解有的经济决策不需要完全信息,但需要部分关键信息;三是在强调知识与信息分散性的同时,忽略不同知识与不同信息对经济决策的不同影响,不了解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有利于经济决策,也存在着过多非相关信息干扰经济决策的现象;四是忽略信息搜集成本对经济决策的影响,当经济决策收益小于信息搜集成本时,过度的信息搜集反而不利于经济决策;五是否认私人决策与政府决策面临同样的信息搜集与成本问题,也就是说,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面临同样的问题,在某些条件下集中信息收集和决策反而存在比较优势,能够通过规模化和专业化信息搜集与处理节约信息成本;六是忽略信息技术与计算技术进步对经济计算的影响。

第三,经济秩序的自组织陷阱。哈耶克强调自由与人的自主生存体验相联系,反对人们的经济生活被某一中心机构管理。经济秩序的自组织陷阱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否认自组织与他组织同时存在,不了解自组织与他组织都是相对的,存在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二是否认私人面临公共决策问题,否认公共决策需要分工合作,需要与其他个体或社会成员共同面对;三是否认专业化的他组织对个体经济决策的有效性,不了解随着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分化网络的稠密化、专业化和复杂化,需要个体之间分工合作,共同面对,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专业化部门、特别是专业化计划部门可以弥补个人在信息、知识和专业化方面的不足;四是在片面强调自组织有效性的同时忽略了自组织的局限性和缺陷,不了解自组织并非在所有条件下都是有效的,他组织也不是在所有条件下都是低效或者无效的,二者都存在有效、低效或无效的可能性,关键在于区分不同类型组织有效、低效或失效的条件,进行择优选择,而不是片面强调特定类型的组织。

第四,市场价格陷阱。哈耶克认为价格与成本信息只能通过市场获得,价格机制是一个传递信息的机制,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方面优于中央计划经济。不可否认,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获得某些商品与生产要素的价格与成本信息,一些没有进入市场的产品及生产要素的会计价格和成本信息不可能通过市场获得,但可以通过统计方法、投入产出法、会计核算等方法获得。哈耶克否认非市场制度、特别是政府部门能够发现和传递价格与成本信息,他在强调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的同时,片面否认中央计划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可能具有的比较优势。哈耶克认为,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传统的价格与成本信息是存在差异的,同一商品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价格和成本与不完全竞争市场、特别是垄断或寡头垄断市场中的价格和成本可能存在差异,其传递的信息也必然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并不是所有类型市场中的价格与成本信息都能导致优于中央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结构。

可见,哈耶克批评兰格经济模式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米塞斯的经济模式,但在批评中也体现了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新特点和新内容,表现出其理论逻辑的自由化陷阱。

从图2可以看出,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构建的基础在于理性不及、知识分散和自发秩序,其与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不同,后者以人性论或天赋论为理论基础。哈耶克把自由与个人的自主生存性联系起来,反对非市场的权力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对个体自主性的干预,强调具有自主性的个人是自组织结构自发演化的基础,认为自由市场中的价格机制作为一种传统的信息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优化,并据此认为其比中央经济制度具有所谓的优越性。尽可能排除权力中心影响、特别是政府干预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自由化,始终是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的突出特征,由此形成了理论逻辑和实证意义上的哈耶克自由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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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米塞斯—哈耶克陷阱与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化

1980年代,为了摆脱当时西方各国都面临的经济困境,特别是石油危机造成的经济困境,英国首相撒切尔和美国总统里根都放弃了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政策,转而接受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分别在英国和美国推进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改革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个国际社会都出现了把新自由主义思想和政策主张教条化、意识形态化和国际化的社会思潮和政策主张。本文把这些社会思潮和政策主张统称为极端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是极端新自由主义思想和政策主张的典型标志。与新自由主义相比,极端新自由主义具有八个方面的突出特征,也是其理论缺陷的重要表现。

其一,高度教条化与极端化,即把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与政策主张教条化,把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作为解决各种经济问题的唯一方案,否定其他理论思想与政策主张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人类经济活动具有多方面的特征,需要从不同侧面进行解释。任何理论的高度教条化都必然削弱理论的现实解释力,成为约束人类思想、阻碍人类进步的障碍。

其二,意识形态化与政治化,即将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与政策主张视为思想信仰,出现了“市场原教旨主义”,并把其作为西方国家内部、乃至国际社会的意识形态标签和意识形态竞争工具,甚至成为划分意识形态派别的主要标准。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与政策主张被政治化,成为西方国家、乃至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的“政治正确”的主要思想来源,把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作为政治行动的手段和目标,甚至出现了因为不存在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与政策主张而受到政治压力的社会现象。

其三,片面普世化与盲目国际化。把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视为西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宪法制度、投票选举制度共同构成西方国家政治经济运行的基本制度基础,自认为这套制度是各国普遍适用的理想制度。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与政策主张被盲目国际化,试图通过各种手段、甚至军事手段把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的经济思想与政策主张向非西方发展中国家推广,甚至出现了以推进市场经济为借口对其他国家的强力干预和武装入侵。

其四,垄断资本化与霸权工具化。新自由主义成为金融垄断资本与产业垄断资本、特别是跨国垄断资本集团维护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思想与政策工具,跨国垄断资本利用其对西方国家政府、国际组织、智库和研究机构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宣传和推广新自由主义思想与政策主张。以美国、英国和欧盟等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某些政治力量,把新自由主义作为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霸权干预与霸权扩展的思想资源和合法性来源,新自由主义成为霸权国家霸权战略与霸权行为的软实力资源和工具。

其五,制度化与利益集团化。新自由主义已经逐渐组织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体系化的研究、咨询、传播和公共政策决策网络体系,出现了专门以新自由主义为职业的专业化人员队伍和专业化组织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体系化和制度化的影响力,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新自由主义学术利益集团。

可见,极端新自由主义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和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在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运行中产生了多方面的消极影响,学术界需要高度关注,并尽可能消除其消极影响可能带来的阻碍作用。

5、极端新自由主义的逻辑悖论

极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逻辑悖论是新自由主义理论逻辑悖论在极端化情况下的演化和表现,主要表现为私有产权与产权界定悖论、自由化与有限理性悖论、市场化与稳定化悖论。

第一,私有化与产权界定悖论。私有化的过程就是把财产权利由公共所有转变为私人所有的过程,或者说是把没有清晰界定所有权的财产权利界定给私人的过程。因此,私有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产权再界定的过程,产权的再界定涉及五个问题:由谁来界定?界定给谁?如何界定?界定成本由谁承担?界定矛盾如何解决?针对这五个问题,存在五对逻辑矛盾:一是界定产权需要付出各种成本,当界定产权的成本超过界定产权的收益时,则界定产权不具有经济合理性,私有化就会失去经济合理性和合法性基础。即使产权界定收益大于产权界定成本,但如果没有人愿意承担该成本而使得产权界定不可能,又该怎么办?二是当产权界定和保护需要政府参与时,则赋予了政府产权界定与保护的合法性权力,这本身就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非市场活动,与私有化目标相矛盾。也就是如何解决产权界定过程中的科斯悖论(Coase paradox)问题?三是当出现不可分割、不可界定的产权时,例如某些公共产品与公共资源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分割和简单界定给私人的或找不到私人产权接受者时,存在怎么办的逻辑困境。四是如果产权界定出现争议、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导致产权界定不可能时,如何解决和由谁解决面临的逻辑困境?五是当把生产资料所有权界定给私人时,如果生产资料并未进入市场,没有市场交易和货币化价格产生,那么如何衡量这部分经济资源配置是否合理?也就是私有化效率是否也可以通过非价格、非市场的方法衡量?

第二,市场化与有限理性悖论。哈耶克强调自由与人的自主生存体验相关,认为存在着个体理性不及和知识的分散性。当存在普遍的理性不及、或者说存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个人决策与政府决策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也就是知识分散和理性不及,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判断个人自由决策与政府计划决策孰优孰劣的,因为政府也是由个人组成的,政府中的个人决策与社会中的个人决策面临同样的知识分散与有限理性问题,不应在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之间进行简单的优劣判断。另一方面,哈耶克强调“有助于形成自组织结构的行为规则的自发进化”,既然经济秩序是一个自组织系统,而市场组织和政府机构作为自组织系统也都是行为规则自发进化的结果,则简单地认为市场组织优于政府组织,与其理论存在逻辑矛盾。

第三,自由化与稳定化悖论。一国宏观经济稳定性的理性目标主要包含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财政收支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五方面的内容,控制通货膨胀率和维护政府收支平衡是关键,但这些目标之间也存在某种替代关系。例如,如果要维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目标,则有可能需要牺牲降低通货膨胀率和保持政府收支平衡的目标。自由化主要涉及贸易自由化、资本跨国流动自由化、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四方面的内容。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果放松资本跨国流动管制,甚至出现完全的资本自由化流动,则又可能出现投机性大规模资金流动引起的资本市场泡沫和资本外逃现象,从而弱化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导致宏观经济波动和不稳定性。如果完全消除进出口贸易的各种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由跨国公司主导,贸易逆差扩大,不利于该国国际收支的平衡,导致该国宏观经济的不稳定现象。可见,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宏观经济稳定化的不同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和相互替代的可能性,市场自由化目标与宏观稳定化目标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不一致性和矛盾性,本文称为“自由化与稳定化悖论”,也可以称为“华盛顿共识悖论”。

极端新自由主义的逻辑悖论是在极端新自由主义的情况下出现的内在理论逻辑的不一致性和矛盾性,是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主张内生的逻辑矛盾,只不过在极端的情况下其外在表现更为显着。极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为其思想和政策主张的高度教条化、意识形态化、过度政治化、片面普世化、盲目国际化、垄断资本化、霸权工具化、制度化和利益集团化。私有化与产权界定的米塞斯悖论、市场化与有限理性的哈耶克悖论、自由化与稳定化的华盛顿共识悖论是极端新自由主义理论逻辑悖论的典型表现。

6、评述性结论

米塞斯与哈耶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理论、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人物,前者的私有化思想与后者的自由化思想成为新自由主义思想与理论内核的两个重要来源,米塞斯私有化陷阱与哈耶克自由化陷阱直接导致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缺陷与逻辑悖论。新自由主义极端化的推动力量和逻辑起点与米塞斯私有化陷阱、哈耶克自由化陷阱的循环影响紧密相关。如果不能抑制或消除米塞斯私有化陷阱与哈耶克自由化陷阱的双重叠加影响,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化及其消极影响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便会存在。米塞斯私有化陷阱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片面强调生产资料私有制有效性的同时,片面否认生产资料非私有制存在有效性的可能性。哈耶克自由化陷阱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片面强调自组织有效性的同时,片面否认他组织相对于自组织存在相对有效性的可能。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化必然催生极端新自由主义,进而把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思想进一步教条化、意识形态化、片面普世化和盲目国际化。极端新自由主义不仅成为国际社会中跨国垄断资本利益集团进行利益维护与利益扩张的意识形态工具,而且成为霸权国家谋求霸权利益、实施对外干预的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如何防止新自由主义的极端化和极端新自由主义对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新兴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需要警惕极端新自由主义给本国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甚至是灾难性影响。(注释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

【察网www.cwzg.cn摘自《国外理论动态》2017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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