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 陈翔云:公共资源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基于“共同性”和“共享资源”的视角
一、引言
“The Commons”在汉语里有多种译法。加勒特·哈丁1968年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着名文章“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普遍被译为“公地的悲剧”。首位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代表作Governing the Commons在国内被译为《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在迈克尔·哈特与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三部曲之《大同世界》中,“The Commons”被译为“共同体”。美国着名地理学家和马克思主义学者戴维·哈维2011年在《激进历史评论》杂志上发表了题为“The Future of the Commons”一文,是《叛逆的城市: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第三章“创造城市共享资源”的基础内容,在此处“The Commons”被译为“共享资源”。“公地”、“公共事物”、“共同体”、“共享资源”是对“The Commons”一词的不同表达和演绎,都可以笼统地称作公共资源。尽管这些研究者都使用了“The Commons”一词,但不同使用者的研究视角有较大差别。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出发,基于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考虑,本文侧重选择哈特与奈格里的《大同世界》和哈维的“创造城市共享资源”进行研究。
历史上,亚里士多德、霍布斯、里奥德、戈登、戴尔斯等众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公共资源这一话题进行过阐述和探讨。详细内容参见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第1113页。相对来说,哈丁和奥斯特罗姆的研究较为知名,有必要先将他们的研究大致梳理一下。
哈丁创作《公地的悲剧》的初衷旨在关注全球人口问题,其分析思路如下。首先,人口问题已经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得以解决,有限的世界只能负担有限的人口。其次,哈丁以公地悲剧为例,表明每一个追逐个人利益的人,其行为最终会使所有人走向毁灭。公地悲剧讲的是在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草地上,每一个牧人都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理性人,通过比较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来确定放牧量。对其而言,多增加一头牲畜的收益即变卖这头牲畜得到的收入,而多增加这头牲畜所引起的过度放牧则由所有牧人承担。因此,每个牧人都将无限增加其放牧量。然而草地是有限的,长此以往,成为不毛之地的命运不可避免。每个理性人的单独决策带来的是土壤侵蚀、资源枯竭、鱼类濒临灭亡、公园价值减少。再次,哈丁分别从道德、法律、监督、国家福利、人权、良心责任等角度探讨了人口问题的解决办法,均在不同程度上予以否决。最后,放弃自由生育,实行节育,由国家对人口实行集权控制是哈丁的坚定主张。不仅人口、草地、渔场、公园,而且诸如饥荒、酸雨、城市犯罪、社群冲突等问题,都可以用公地悲剧来解释。哈丁时代这些问题变得日益严峻,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导致哈丁的《公地的悲剧》一文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哈丁使用“悲剧”一词,寓意任由“看不见的手”来指挥公共资源的使用,结局将是一场悲剧,他确信解决公地悲剧的唯一出路是在私有企业制度下,尽管哈丁否定私人产权及其继承制度的公正性,但又认为由于没有更好的制度可以替代私有化,所以人们只能将就着。基于相互制约相互商议的原则,发挥中央规制机构的作用。 “公地的悲剧”发表10年之后,哈丁在其另一篇文章中明确表示人类如果想要避免毁灭,就必须对外在于他们个人心灵的强制力表示臣服,这种强制力用霍布斯的话来说就是“利维坦”。由中央规制机构控制公共资源使用的主张,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奥斯特罗姆从公地悲剧、囚徒困境以及集体行动的逻辑三个经典模型出发,表明这些模型共同指向一个结论:个人的理性行为最终导致的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针对这一状况,公共资源的传统治理之道要么实行中央集权,要么采取私有化,在国家和市场之间二选一。奥斯特罗姆突破常规,主张将公共手段和私人手段混合起来治理公共资源。她在理论上提出“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并通过考察众多国家在渔场、草地、森林、土壤灌溉、地下水、水利开发等方面的成功和不成功实践,来推广其所谓的“自主组织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透过奥斯特罗姆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人们能够体会到她努力在构建一种将人和生态学融于一体的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最终目的是实现各种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哈丁等人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认为“经济人”追求私利导致存在公共资源供给失灵,需要政府介入提供公共资源或者采取所谓自主组织治理模式。
二、基于“共同性”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视角
马克思是从整体和供给的角度研究公共资源(产品)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时指出,社会总产品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必须扣除“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等。在马克思所论述的社会总产品中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基本需要部分,正是学术界所探讨的公共资源或公共产品范畴。
作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继承者的奥斯特罗姆是基于经济学中制度分析的视角,就公共资源有效使用的制度安排和监督机制进行考察,而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的哈特和奈格里则是基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思想,通过考察公共资源(在其研究中称作“共同性”)的作用,强调以共同性作为斗争的焦点,以创造共同财富的大同世界。
哈特和奈格里将共同性分为两大类:“所谓‘共同性’,首先指的是物质世界的共同财富,如空气、水、大地产出的果实以及大自然。在欧洲经典的政治文本中,共同财富总是被视为全人类的全体遗产,需要共同分享。另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将共同性视为社会生产的结果,这是社会交往以及再生产的前提,如知识、语言、符码、信息、感受等。”可见,在他们的研究中第一类共同性即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资源,更多的是指自然资源,也被称作“自然共同性”。第二类共同性被称作“人工共同性”,它既是生产的产品,也是再生产的工具。两类共同性所服从的逻辑完全不同,前者受制于稀缺性,后者不受此限制。在哈维看来,第二类共同性受制于贬值和平庸化的逻辑,与稀缺性逻辑一样关键。
哈特和奈格里从不同角度对共同性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共同性与反现代性。根据哈特和奈格里,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待现代性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欢呼现代性的进步,反对历史倒退;另一方面又反现代性,坚持阶级斗争。19世纪70年代,面对俄国农村公社米尔的社会实践,“米尔”一词在俄语中有公社、世界的含义,它是19世纪俄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马克思对反现代性力量给予更多肯定。拉丁美洲共产主义运动领袖马里亚特吉通过对欧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以及对秘鲁安第斯当地公社的考察,认为共同性是欧洲人民和秘鲁公社进行反抗的基础,反现代性的革命性力量深深根植于共同性之中。
共同性与另类现代性。根据对玻利维亚科班恰巴及埃尔阿尔托两个城市围绕水资源和天然气资源而进行的斗争的考察,科班恰巴是玻利维亚的一个中等城市,2000年该城居民与政府就水资源控制权展开斗争;埃尔阿尔托是玻利维亚首都拉巴斯附近的一座城市,2003年该城发生了民众争夺天然气资源的斗争。哈特和奈格里发现斗争的主体具有杂多性,他们运用“诸众”一词来描述另类现代性斗争主体的重要特征。在哈特和奈格里看来,“诸众”是对“工人阶级”的替代,一方面体现了斗争中参与者的杂多性,另一方面强调参与者的共同行动和在扁平的组织结构中维持平等关系。共同性被视为另类现代性斗争的基础,理由是:一方面,另类现代性斗争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公共资源如水和天然气不被私有化;另一方面,诸众的斗争基于共同的组织结构或者说基于社会筹划,它是一种共同性。
共同性与生命政治生产。生命政治生产(biopolitical production)是《大同世界》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是物质资料生产与生产关系生产相统一的观点进一步发展,认为生产的重心应从物质商品的生产转移到社会关系的生产,是福柯所谓的“人生产人”,人既生产也被生产。这一过程具有爆炸性的效果,可以摧毁资本,创造全新的未来。哈特与奈格里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当下具有三种趋势:其一,非物质生产在价值增殖过程中已占据主导地位,诸如信息、知识、感受、图像、社会关系等范畴都已超过商品的物质性层面,生产这类商品的劳动被称为心脑劳动;其二,工作日益女性化,使劳动部门的核心转变为感受、情绪、公关等具有更多女性特征的岗位;其三,不断流动的移民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言是需要的,却不断带来种族冲突和分裂。这三种趋势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新机制,也向政治经济学的传统概念和方法提出了挑战:商品变为生命政治产品、劳动过程变为生命政治劳动、资本主义剥削变为生命政治剥削、工人阶级斗争变为诸众出走,而所有这些变化都与共同性相关。首先,生命政治产品是以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表现的共同性,它很容易共享但很难成为私有财产。其次,生命政治劳动是生产知识、信息、图像、感受、社会关系等的过程,换句话说,是生产财富的共同形式的劳动。生命政治劳动具有自主性,不再由资本组织实施生产协作,而是依靠自主协作。再次,生命政治积累更多地在劳动过程之外进行,剥削就是剥夺和占有共同性,即将公共财富和社会共同占有的资源主要是自然资源私有化。最后,生命政治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已经逾越工作场所,阶级斗争将采取出走的形式,而只有建立在共同性基础上,即进入共同性并利用共同性,出走才有其可能性。
共同性与社会机构。正如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共同性也有有利与有害的区别,有害的共同性被称作腐化的共同性。家庭、企业、国家这三个关键的社会机构都会通过严格的等级制和排斥机制来制约和扭曲共同性,从而生成腐化的共同性。
共同性与大都市。哈特和奈格里有个着名的说法:“大都市之于诸众,正如工厂之于产业工人。”随着产业工人阶级蜕变为诸众,工厂相应地让位于大都市,产业工人阶级的三种核心行为生产、组织、对抗也越过工厂渗透到大都市。首先,大都市是共同性的空间,是生产共同性的工厂,从而也是生命政治生产的场所。大都市包含着共同性要素,不仅指街道、公园、排污系统、交通网络等公共资源,也指文化活动、思想交流、邻里关系、各类社会机构等。大都市是共同性的源头,其所包含的共同性要素既是生命政治生产的前提,也是其结果。其次,大都市是诸众不期而遇的场所,诸众借助大都市共同性实现他们之间的交往和协作,形成各种非正式网络,再进一步生产出共同性,并完成对大都市的组织和管理。最后,大都市是充满危险和有害的地方,大都市的等级制和分化对共同性进行着腐化,种族隔离、性别歧视、贫富差异阻碍着大都市中的有益相遇,富人借助房地产和金融将大都市的共同财富私有化,导致共同性去社会化。正因为如此,大都市也是对抗和造反的场所。近年来,发生在一些城市的抗议和暴动是对这一结论的实践证明。例如,2000年玻利维亚科班恰巴的水战、2001年阿根廷的拦路者运动、2003年玻利维亚埃尔阿尔托的天然气争夺战、2005年法国巴黎郊区社会骚乱等。
共同性与所有制。共同性不是制度层面的范畴,因此并不是介于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的第三种制度安排。共同性与私有财产不相协调,甚至有所冲突,专利和版权制度就是冲突的例证,它使科学知识和学术思想成为私有财产。就共同性与公有制的关系而言,前者是诸如共同知识和文化思想之类的概念,后者则是一种公有的制度性安排,根据哈特和奈格里的看法,两者的关系尽管重要,却未得到更多研究。
共同性与危机。由于企业家的创新能力已经失效,加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日益成为大多数人潜能和创造力全面发展的阻碍,可以断定资本主义疾病缠身,危机重重。如果从主体而非客体方面认识危机,因为生命政治生产周期完全融合在共同性生产中,而共同性生产也就是主体性生产,所以资本主义危机就是主体性生产的中断,是对共同性生产力提高的阻碍。
总之,哈特和奈格里认为,共同性已然成为资本主义所有经济部门的核心要素,私有财产不过是一种共同性失灵。在这一观念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很多核心概念都应重新界定,例如,更多地从社会角度认识价值增殖和积累、将必要劳动视为生产共同性的劳动、劳资矛盾表现为争取共同性的斗争、将衰退理解为社会解体等等。
三、基于“共享资源”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视角
戴维·哈维对《大同世界》进行了客观评价,指出哈特和奈格里将共同性作为斗争的政治焦点是一个积极的实质性的贡献,并且尤其赞同他们将大都市视为“生产共同性的工厂”,以及“大都市之于诸众,正如工厂之于产业工人”的提法。在此基础上,哈维进一步提出为争取列斐伏尔所命名的“进入城市的权利”而斗争。哈维的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其着作《叛逆的城市: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中,该书第三章对公共资源在城市政治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研究,开拓了公共资源研究的新视角。
哈维的研究思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明确共享资源的实质,其次提出创造共享资源的集体劳动必须享有集体物权,最后号召城市居民组织起来提供他们自己的共享资源。
在第一个研究层面,哈维既肯定了共享资源已有研究的成果,例如哈丁对人口实行集权控制的政策主张、奥斯特罗姆在共享资源管理问题上对市场和国家二选一思维方式的突破等,也指出了这些研究的不足,例如对共享资源划界圈地的矛盾性、共享资源划界圈地的矛盾性是指,对一些共享资源如河流流域划定界限,一方面能够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是有代价有牺牲的。哈维举的例子是给亚马逊河流划定严格的界限,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土着人文化,但也迫使土着人离开他们的森林,使公众不能靠近河流。共享资源的规模适用性等。共享资源的规模适用性是指,对某一规模的共享资源进行使用管理时,看似很好的方案对另一规模的共享资源却并不适用。推广开来,适用于地方的共享资源管理方案不一定适用于全国或者全球范围。由此,哈维意识到共享资源问题总是充满争议,而争议的背后是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冲突。此外,哈维还讨论了共享资源的开放问题,发现无论是土地、森林、水、渔场等自然资源形式的共享资源,还是物质遗产、知识、文化资产等形式的共享资源,都受到了商品化和圈占的围攻,共享资源的开放性受到严重挑战。
通过比较城市公共物品和共享资源的不同,哈维继续深度挖掘了共享资源的实质。哈维指出,城市行政管理当局提供的公共住房、卫生、医疗、教育、道路、水等公共物品,受国家权力和公共行政的管辖,不一定是共享资源。以公共教育为例,只有当社会力量为了相互的利益而使用、保护、提高公共教育时,公共教育才成为一种共享资源。又如,街道通常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只有通过社会活动才转换成为革命运动的共享资源。当然,公共物品和公共空间的数量决定共享资源的品质,这也是占领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物品的斗争持续不断的原因。基于此,哈维认为:“共享资源并不是作为一种特定事物、资产甚至特定的社会过程建立起来的,而是作为一种不稳定的和可以继续发展的社会关系而建立起来的。”这种社会关系是某个社会集团与决定其生存和生活状况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只不过社会和自然环境可能是实际存在的,也可能是社会集团打算创造的。哈维指出,既然许多不同的社会集团出于不同目的在创造共享资源,就存在一个根本问题:在创造共享资源的斗争过程中,我们应该支持哪些社会集团,不应该支持哪些社会集团。
在第二个研究层面,哈维尖锐地指出公地悲剧之所以可悲,不在于公地或者说共享资源本身,而在于私人物权没有按照其承诺的方式去兑现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反思私人物权存在的公正性。一方面,根据自由主义理论,私人物权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能够通过公正自由的市场交换体制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然而,公正自由的市场只不过是一种假设,在阶级社会中仍然要靠国家干预来保持市场的公正自由。另一方面,根据马克思的理论,18世纪末发展起来的工厂生产方式是一种集体劳动,随着创造价值的劳动由个人的变为集体的,所宣称的物权也由个人物权变为共同拥有的物权。哈维认为,资本主义的共享资源会持续地被创造出来,而创造共享资源的集体劳动必须享有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物权。现实情况是,尽管共享资源是由集体劳动不断创造出来的,却被资本以商品化和货币化的形式所占有,被少数人圈占起来。房地产和金融被视为圈占城市共享资源的基本方式。所以哈维说“真正的问题不是共享资源本身,而是在那些以各种规模创造出共享资源的人们和那些为了个人利益占有共享资源的人们间的关系上”。
在第三个研究层面,哈维基于哈特和奈格里城市是生产共享资源的工厂的观点,认为城市集体劳动创造出城市巨大的共享资源,只有创造这些共享资源的人们才有权利使用它们,这就是哈维所宣称的城市权利。城市权利涉及如何在城市创造、组织管理、占有共享资源的问题。具体来说,个人、政府、正式和非正式的街区组织,都会参与创造城市共享资源。一个关键问题是对于不同规模的共享资源,应在哪个层次上进行组织和管理,即城市共享资源管理的层次结构问题。一般来说,出于市场效率的考虑,对于供水、排污、交通等公共资源,通常是通过较高层次的行政区域集中提供的。奥斯特罗姆突破了这一传统观念,认为在相对小的辖区内由参与意识强烈的地方居民来组织推行集体行动会更加容易,主张共享资源管理权下放和地方自治。哈维敏锐地指出,奥斯特罗姆主张的理论基础是用脚投票的蒂伯特模型,该模型不可避免地导致社区间的不平等、阶级特权和权力的再生产,因此,奥斯特罗姆的设想依旧是新自由主义的。在不同规模共享资源的管理问题上,哈维认为穆雷·布克金的“联邦主义”设想是迄今为止最成熟的。关于穆雷·布克金的主张参见Murray Bookchin,Urbanization without Cities:The Rise and Decline of Citizenship,New York:Black Rose Books,1992。
为了应对全球性的财政危机,资本主义各国都在缩减支撑社会再生产和环境改善的公共物品供给,大大降低了共享资源的品质。各国为了复苏经济而进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以及不计后果的金融投机,是一种“建设性摧毁”,带来的是环境资源的进一步恶化,是民众对共享资源权益的丧失,是不断加剧的贫困。在这一背景下,哈维坚定地提出“如果国家供应的公共物品逐步减少或成为私人积累的载体,如果国家撤销了公共物品的供应,那么只会有一个可能的反应——人们自己组织起来提供他们自己的共享资源”。
四、结语
哈丁“公地的悲剧”的研究初衷是解决全球人口压力问题,认为只有借助国家集权才能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奥斯特罗姆主张将公共和私人手段结合起来管理公共资源,尽管奥斯特罗姆的研究贯穿着制度分析的因素,但最终目的是着眼于各种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而实现社会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因此,其研究并不是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批判,恰恰相反,是对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继承。
哈特和奈格里的《大同世界》旨在基于17—18世纪的哲学,构建一种新的革命理论和共产主义概念,从马克思主义研究角度讲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例如,强调将公共资源作为斗争的政治焦点,在探讨革命的可能性时强调对主体和主体性生产的关注,考察政治主体性生产时强调生命权力和生命政治的作用等等。然而,正如哈维所指出的,他们提出的争取公共资源的革命斗争模式虽然在很多方面具有启发性,但也问题重重。这些问题使得他们对革命行动的现实基础论述不足,一些概念和结论过于抽象,多少带有乌托邦色彩,缺乏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性。典型的例子是由诸众奇异性所得出的革命观念。
哈维清醒地看到,对公共资源的圈占和私有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核心,并将公共资源问题上升到社会集团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角度去加以认识,认为这种关系应当是集体的和非商品化的,不应受市场交换规则限制。进一步,哈维认为城市公共资源是集体劳动的结果,享用公共资源的权利必然属于所有创造者,这就将争夺公共资源、反对圈占和私有化推到了政治前台,城市也因此成为当下斗争的重要场所。在此基础上,哈维提出能够生产、保护共享资源且把共享资源用于社会利益的政治认知,并将其定位为反资本主义政治的框架,要求与整个反资本主义的斗争统一起来。哈维将公共资源问题的实质理解为一种社会关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最为真实的继承和发展,哈维所倡导的争夺城市公共资源、反对圈占的政治诉求,也与近些年来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社会运动不谋而合。
总之,无论哈丁还是奥斯特罗姆,在对公共资源的研究上尽管所提方案有所不同,但都停留在解决人口、环境问题层面,没有摆脱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束缚。哈特和奈格里从共同性的视角着眼资本主义的未来,提出夺取公共资源的革命斗争模式,虽然在很多方面具有理论建设性,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不足。哈维基于对城市共享资源的考察将公共资源视为一种社会关系,直接倡导争夺共享资源的阶级斗争和城市革命。可见,以公共资源研究为主线,不同立场的学者提出了层层递进的解决方案,基于共同性和共享资源的视角,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使公共资源的研究内容不断得到扩展和深化。
【作者:周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翔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社副编审。本文原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年第1期,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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