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共为您搜索到2篇文章
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等论述,是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这一思想无疑高瞻远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切实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思想,需要我们作出不懈的探索,坚持深化改革与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坚持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与农村产业结构的新的建构,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贺雪峰:三项土地制度改革不应打通
当前进行的三项土地改革是分别操作、封闭运行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两个不同的目标,基本目标是要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使用的遗留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在《土地管理法》颁行前及颁行之初执行不严格,乡村组织未经过土地征收手续即将农业用地直接用于建设乡镇企业,从而形成了当前大约3000万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