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虎伤人事件不应该过度解读

一个社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整个社会层面说就会乱套,从个人层面说会付出代价,而且有些代价是无法承受的。付出代价之中有些是受到人为的惩罚,比如法律制裁,有些是受到自然法则惩罚,比如猛兽要咬人等,所以做人对规则还是应该有敬畏之心,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对老虎伤人事件不应该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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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虎咬死人的事件发生以后,各路人马发表高见,有人幸灾乐祸,认为他活该,不作死不会死;有人强调社会规则的重要性,违规会付出代价;有人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认为是新自由主义害死人;有人上升到体制层面,认为是中国的体制害死他;也有人认为是收费制度的问题,假如不是为了节省这150元,他就不会逃票以至于葬身虎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实,问题没有那么复杂,只有两点,第一,人的生命宝贵,无论死者有什么过错,从“人性”的角度说,都不应该认为活该,因为谁也不能确保自己一辈子不做蠢事,到时候别人也这样对待你,你有何感想?另外,无论是谁,都应该遵守规则,否则会付出代价。

至于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我觉得有点上纲上线的味道,因为这与受害者违规进入老虎的活动场所被咬死没有必然的联系,打个比方,虽然我手头没有资料,但是假如在改革开放以前也有人私闯动物园被咬死,那么这应该怎么说呢?

至于所谓的“体制害死他”就更加荒谬绝伦,我上网查了一下,仅仅是近年来,在西方国家中就发生多起游客或者动物园管理员被河马、老虎、狗熊、狮子、虎鲸、大象咬死咬伤导致被迫开枪打死动物的事件,请问某些人,这莫非也是所谓的“民主体制”造成的?

有人认为是收费贵造成的,并且拿出某些西方国家不收费作为证据证明自己的的观点,我觉得这种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不可能实现或者马上实现,西方很多国家是完成了原始积累很久才达到这种程度的,在中国这么一个发展不平衡的人口大国马上这样做暂时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有人认为是由于贫富两极分化造成的,这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如果死者不是因为为了省下那150块钱,也不至于死于老虎嘴下。问题是,一家人全部上动物园并不是生活必须的,比如我收入低,我就绝对不会爬墙进入高档消费场所,有人打比方说,假如有人想坐飞机又买不起票,钻进飞机起落架里面结果出事了,应该怪谁呢?贫穷不是罪过,但是贫穷也不是无视规则的理由。

有人认为是动物园方面没有警示标志造成的,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根据有关报道,动物园周围是一条河,而且围墙很高,在这种情况下,死者仍然爬进去,而且还在管理员要求他马上离开的情况下回头走到老虎旁边捡手机,他真的是把老虎当成大猫了,再说他的手机完全可以让管理员给他送出来,并不是他不回头捡,手机就没了。至于关于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有两种情况,比如有些平时意想不到的隐患,有关方面是应该而且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比如修理下水道,把窨井盖搬开了,就应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因为正常情况下从这里走过是安全的;而对于某些常识性的危险地方,比如在那些展出大型猛兽的动物园,作为成年人的死者是应该能够预知后果的,就好比有些人晚上在河边走也低头玩手机结果落水淹死,又比如有人在路过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也低头玩手机被汽车撞死,还比如有人爬上高压线上玩被电死,还比如有人开车上铁轨跟火车抢道被火车撞死,这也怪别人就有点缺乏说服力了。

有人认为老虎被打死可惜,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但是在当时是在人的生命和老虎的生命必须舍去一个的情况下的无奈的选择,人的生命是无条件地高于动物的生命的,这属于一种紧急避险,就像自然灾害发生后,有时候不惜对一些建筑物进行破坏来救人是一个道理。

死者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的死无论自身有多大的过错,作为旁人可以从中吸取教训,但是幸灾乐祸就没有人性了。

一个社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整个社会层面说就会乱套,从个人层面说会付出代价,而且有些代价是无法承受的。付出代价之中有些是受到人为的惩罚,比如法律制裁,有些是受到自然法则惩罚,比如猛兽要咬人等,所以做人对规则还是应该有敬畏之心,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千钧棒,察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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