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决定政治权利
有网友在其微信公众号里发文,谈到了马克思的一个观点。只是我现在找不到这位网友的文章,所以也无法找到马克思的原文。这位网友所提到的马克思的观点是:马克思认为,财产权决定着政治权力。即使资产阶级革命打碎了封建的政治权力,但如果资产阶级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财产权,或者财产权制度,那么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也是很难建立起来的。
虽然没有看到原文,但我赞同据说是马克思的这个观点,因为这与他的历史唯物论是一致的。所以我深以为然。当然,问题不会只停留在这个阶段,它会进一步随着革命与建设的实践而发生着变化。但根本的原理是不会改变的。
这位网友谈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中国革命即使推翻了三座大山,如果没有建立起社会主义的财产权制度,那么中国革命胜利后所建立起来的政治权力以及政治制度也不会能够持久。而且他还进一步认为,新中国成立时,由于经济基础十分薄弱,所以在那个时候要想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是因为我的记忆有误,还是什么原因,读到这位网友的这个观点,我还是不太明白他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意见。但是,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认为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的确,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时候,中国完全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但是这个基础要怎样才能建立起来?马克思没有说过,这位网友也没有给出他的说明。我就联想起当年在苏联,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争论。托洛茨基认为,当时的苏俄经济落后,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所以他不赞成斯大林的观点,不能马上在苏维埃俄国建设社会主义。但斯大林不同意托洛茨基的观点,坚持认为苏联是可以建设成社会主义的。当然,后来的实践和事实证明,斯大林的观点是正确的,托洛茨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马克思当年的观点其实是,无产阶级革命是在最发达的工业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并且要同时革命,同时胜利。这样工人阶级才能团结起来,战胜资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反扑和抵抗。但是,历史的实际发展,没有发生马克思预想到的情况。十月革命发生在资本主义链条中相对薄弱的俄罗斯这个环节。而中国革命也是发生在一个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度。
其实,马克思的观点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是有依据的。但是后来资本主义发生了变化,殖民地半殖民地也在发生变化。但是有一点应该肯定。十月革命前的俄国虽然落后,但已经有了一定的资本主义工业基础。中国虽然更落后,但中国依然是在资本主义这个世界体系的范围之内。革命的爆发,不仅需要有这样的资本主义的基础,而且需要这些国家内尖锐矛盾和冲突的激化与爆发。而俄国与中国,恰恰就是矛盾激烈爆发的时候,革命的实践取得了胜利。
斯大林没有消极等待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与时机,他领导苏联共产党和苏联人民通过建设实践来构建这样的基础与条件。苏联人民把这个条件和基础建造了起来,那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与建设就有了稳固的根据。
中国的情况也有相似的地方。建国初期,我们没有马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口号,我们提出的是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口号。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带有一定资本性质和因素的社会,但这个社会并不会满足和停留在这个阶段,它是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做准备和打基础的。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建设,那么中国革命胜利的果实很可能就会丢掉。人民打下的江山就可能会得而复失。
事实证明,1953年启动的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就是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与制度的建立开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从这个时候,一直到文革发生时的1966年,短短的十三年,给中国创立了初具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这为后来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工业化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对此,有些人是不同意的。不同意者有两类。一类是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天然属意于资本主义,要搞市场经济,只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另一类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格格不入,所以市场经济不可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展开。而且如果引进了市场经济,中国的社会主义就会面临巨大的危险。
后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是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而且也可以搞得不错。但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应该有着很多不同的,有些不同还是属于根本性质的。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是要占有主导地位的。这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有效机制。如果没有公有制经济,这个市场经济一定会脱离社会主义而迅速滑向资本主义。
然而在现实中,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千方百计要把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搞成私有化经济。表面上看,他们认为私有化经济才最有利于市场经济。但在实质上,这种做法就是要从根本上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正如前面我们谈到马克思的观点,没有社会主义的财产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政治权。所以,搞掉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就是为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所做的准备。
苏联解体后,原来苏联的许多大型国有企业被迅速私有化。当时俄罗斯的当权者把原来价值上百亿、上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原苏联国有企业,只用几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西方资本财团,给俄罗斯和前苏联国家的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前苏联国家包括俄罗斯在经济上几乎一蹶不振,至今都没有缓过气来。这种惨痛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我们汲取吗?
中国在九十年代,出现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悲剧。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大批企业以半卖半送的形式落入资本的手里,而这些企业很多就是优质和盈利的企业,而当时的所谓经济学家说什么,要靓女先嫁,硬生生地把优质的国有企业搞垮。这些企业到了私人资本的手里,厂房被卖掉,设备被卖掉,土地被出租,大量现金落入私人资本的手里,而国家手里空空,劳动者手里空空。这不就是资本主义复辟的一种前兆和萌芽吗?后来,国家采取果断措施,强行中断了这种资本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但前期的损失已经很难追回来了。
没有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就没有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伟大真理。习近平同志说要把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也同样是这个道理。国有企业越大、越优、越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越稳固,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同样会越加稳固。任何再企图说什么要把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论调,都是资产阶级凶恶的代言人。他们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的死敌。对于这样的敌人,我们不能手软。
【胡懋仁,察网专栏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北航老胡之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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