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麟:言论自由有没有边界?

历史虚无主义者们恰恰就是撑起实际上任何国家都不存在的所谓“绝对的言论自由”作为免死牌,来挖共和国的墙角的。这是任何国家都绝对不能接受的。

从法国回国以后发现,国内很多人在谈论一些问题的时候,比如说对我们的开国领袖张口就有一些不敬甚至(从法律角度看)违法之言,或者是对某些早已有定论的历史事实提出异议,多数都是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提出的。历史虚无主义经常会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发表大量的谣言和不负责任的话。

这让我开始仔细研究我们对言论自由究竟是怎么理解的。一直到今年初法国发生《查理周刊》的事件,使我对“我国知识界、舆论界对言论自由的了解和理解”有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机会。我认为,非常显然的一点,是我国目前知识界、舆论界甚至理论界对“言论自由”自由的理解是有偏颇和误解的。我在法国生活多年,可以说对法国比对自己的国家更了解一点,我想跟大家分享一点西方国家比如法国社会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和法国法律对言论自由的规定。

国内有一些学者在谈论言论自由,其中有一句话引用得特别多: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用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在中国流布甚广的话,据说是法国作家伏尔泰的“名言”。

2003年,我到瑞士访问的时候,顺路就去参观了伏尔泰的故居。当时我就了解到,伏尔泰故居博物馆馆长夏尔•维尔兹曾公开说过,伏尔泰发表过的和没有发表过的所有文字材料包括书信,他全都通读一遍,伏尔泰从来没有说、写过这句话。回到法国后我就开始查资料,这句话在法国的《百科全书》上可以找到,上面注明是伏尔泰的一句话,但是引自一位英国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

她在出版于1906年的一本题为《伏尔泰之友》的书中引用了这句话。我从法国回国以后发现,国内很多人在谈论一些问题的时候,比如说对我们的开国领袖张口就有一些不敬甚至(从法律角度看)违法之言,或者是对某些早已有定论的历史事实提出异议,多数都是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提出的。历史虚无主义经常会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发表大量的谣言和不负责任的话。

这让我开始仔细研究我们对言论自由究竟是怎么理解的。一直到今年初法国发生《查理周刊》的事件,使我对“我国知识界、舆论界对言论自由的了解和理解”有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机会。我认为,非常显然的一点,是我国目前知识界、舆论界甚至理论界对“言论自由”自由的理解是有偏颇和误解的。我在法国生活多年,可以说对法国比对自己的国家更了解一点,我想跟大家分享一点西方国家比如法国社会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和法国法律对言论自由的规定。

国内有一些学者在谈论言论自由,其中有一句话引用得特别多: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用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在中国流布甚广的话,据说是法国作家伏尔泰的“名言”。

2003年,我到瑞士访问的时候,顺路就去参观了伏尔泰的故居。当时我就了解到,伏尔泰故居博物馆馆长夏尔•维尔兹曾公开说过,伏尔泰发表过的和没有发表过的所有文字材料包括书信,他全都通读一遍,伏尔泰从来没有说、写过这句话。回到法国后我就开始查资料,这句话在法国的《百科全书》上可以找到,上面注明是伏尔泰的一句话,但是引自一位英国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她在出版于1906年的一本题为《伏尔泰之友》的书中引用了这句话。

后来又在另一本书《书信中的伏尔泰》中再次引用。但后来当这句话引起争议时,霍尔明确表示,她“综述”了伏尔泰的思想。她的依据是“爱尔维修事件”。伏尔泰并不喜欢克洛德•阿德里安•爱尔维修所写的《论精神》一书,称之为“一堆毫无条理的思想”;但当这位百科全书派哲学家的书出版后倍受教会和当局攻击之时,伏尔泰又为之辩护。

于是霍尔在评论这件事时写道:“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从此便成了伏尔泰的一贯态度。”,她“错误”地将这句她自己的评语加上了“引号”,结果使后人以为这是转引自伏尔泰本人的话。于是很多人便引用此话,结果导致这句话越传越广。然而很多伏尔泰学者曾经表示怀疑,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伏尔泰的着作里读到过这句话,因此从这句话问世后,就一直存在着质疑。

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自己后来在1939年5月9日的一封信中承认,是她“误”将这句话放在引号内而导致读者误解的。她在这封信中写道:“您在我的着作《书信中的伏尔泰》中读到的这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是我本人的话,我不应将它用引号引起来。

我无意中犯下的错误误导了您,使您以为这是伏尔泰的一句话。请接受我的道歉。”霍尔的这封信后来被收入1943年出版的一本书中。因此,伏尔泰没有说过这句话,几乎是清楚无疑的。

我一直在思考,这位英国作家为什么要编这么一句话,编这句话到底有什么目的。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肯定言论自由作为人类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但是后面有几个限定的词,第一个限定的词是在法律的限定之内,第二个限定就是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法国人有一句话,你自由的终点就是别人自由的开端。这些都说明,言论自由是有一个界限的,如果突破这个界限的话,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

回国之后,我问过很多人:你认为什么是言论自由?基本上有两大类答复:一是只要我没有行动,我说什么都是可以的;一是只要法律没有规定我不能说,那我就是可以说的。这样的理解方式肯定是有问题的。

首先,任何一个言论都是受到法律严格的限制。在法国,言论自由有几个法律限定。第一个限定就是不能鼓动暴力,比如你要是说“出门左拐是政府”,你就会因为这句话中鼓动暴力的含义而被法律惩罚。

第二个限制就是不能涉及到个人隐私,中国经常会出现不喜欢这个人就人肉他,会把他的个人信息比如通讯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都公布出来,在法国做这件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刑事法律的制裁。

第三,法国针对言论自由本身也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这些法律严格地规定了某些话是不能说的。比方说法国有一个最着名的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就叫《盖索法》。《盖索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一项法律,这项法律规定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受迫害,以及国际私法法庭所确认的事实不能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就是违法的。

这个事情在法国争议是非常大的。争议的焦点是历史事实到底应该由什么来界定。但是这个法律通过以后,在法国就不能对二战纽伦堡审判进行任何质疑。质疑就是违法。你甚至可以反对这项法律,但只要法律没有被废除,就是有效法律。

除了法律以外,在法国,言论自由受到“政治正确”这一无形理念的严格限制。提到政治正确概念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只有中国才有政治正确的提法。实际上,在西方政治正确的概念比法律还要厉害。政治正确的概念,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意思是说律师、法官在讲话的时候,开始的时候不太注意,以至于在法庭上出现很多不规范的用语,后来就提出来政治正确概念,即在法庭上说的所有话要符合法律规范,这就叫政治正确,每句话都要有法律依据。

慢慢这句话开始转移到社会上,传到欧洲就变成了一种无形的精神限制。只要是公开发表的言论,都应符合“政治正确”的原则,否则就会受到舆论的制约和社会的制裁(当然谁来制约和制裁,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政治正确”概念在法国的百科全书上这么定义的的,就是“符合大多数人想法的一种限制”,这显然是社会对言论自由的一种限定。

比如过去法国人往往称黑人为“nègre”,翻译成中文就叫做黑鬼,慢慢地人们感觉到这其中包含有种族歧视的成份,于是说黑鬼就变成政治不正确。前不久一位法国香水大王在电视采访中公开使用了这个词,结果引发全球黑人的联合抗议,并威胁要在全球抵制他生产的香水,结果这位大老板只好公开道歉。所以在法国,你虽然言论是自由的,但你在形容一个黑人时,不能用“黑鬼”这个词,否则就将被剥夺你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到这里为止,应该说“政治正确”对于规范一个社会的言论和思想,还是在起着正确的有效的作用的。当然,当这种政治正确范围日益扩大,一直扩大到今天在法国谈论一个黑人时不仅“黑鬼”不能用,连“黑人”本身这个非常中性的词也不能用,而只能改为“非洲裔法国人”时,“政治正确”概念有可能已经走到其反面了。这是题外话。要阐明这一点,还需要一个讲座才能说清楚。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社会上对某些内容可以说,可以纳入言论自由的范围,哪些东西不可以说,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其实是没有一个明确界限的。政治正确的范围总是在慢慢扩大。究竟扩大到哪里没有人知道,只有他说的话引起舆论哗然,别人才知道这是政治不正确的,是不能说的,不属于政治正确范畴。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政治正确确实一方面规范着人们的言论与思想,另一方面当它走得过远的时候又在限制着人们的言论和思想自由。没有政治正确是不行的,但过多也是不行的。在法国,我知道有一些话不能说,比如批评达赖喇嘛是不行的,因为这是政治不正确的。

我曾经问过很多法国人为什么不能批评达赖,你们作为一个天主教国家,连教皇都可以批评,为什么不能批评一个喇嘛教的活佛呢,他们说我也不知道,就是不能说。说穿了,就是因为达赖已经成为打击中国的

一枚棋子,因而成为政治正确的红线所保护的对象。

政治正确就是这样变成一种禁锢着人们的言论,进一步禁锢着了人们的思想工具。言论上不能说,久而久之就变成一种本能。所以在法国,公开的言论是非常规范的。当我在电视上批评达赖的时候,他们就立即会纠正我,说这个不能说,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事实上政治正确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实际上比法律还要厉害。法律无非就是制裁,一般言论上违法一般都是判罚款。法国有一个政党的领袖一天到晚说政治不正确的话,经常被判一个法郎的罚款,实际上这是一种象征性的处罚。但是从政治正确的角度出发,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一个政治家,任何的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一旦讲了一句“政治不正确”的话,很有可能丢掉饭碗。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由此可见,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行动就可以说”,亦非“法律不限制就可以说”。西方的言论实际上就是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之中,常年法律的框架下,和政治正确的限制下,造成了西方人目前一种思维的规范化,他们思维非常规范。这种规范化实际上是法律和政治正确构成的一个言论自由的鸟笼子,他们在这个鸟笼里面非常自由地飞翔,但是他们不可能飞出这个鸟笼。

由此可见,西方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自由。在西方社会生活,发表言论要非常得规范,因为有法律和政治正确的框架在那里。他们不仅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也把言论自由关在鸟笼里。

在中国我们到目前为止其实是没有这个鸟笼子的。法律对言论没有明确的界定,而政治正确的概念也没有形成,每一只鸟都可以飞得很远,有时候完全看不到它的边界。只不过,有时候我们在这只鸟的腿上绑了一根无形的绳子,时不时地拉一拉。鸟腿上有这根无形的绳子,所以它感觉非常不自由。而西方的鸟恰恰没有脚上的这根绳子,因而感觉非常自由。

然而事实上正因为我们没有西方的由法律和政治正确所构成的鸟笼子,因此我们言论没有边界,也没有限制,没有规范,这使得历史虚无主义者可以横行无忌,可以在网上对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袖、对为国家的独立和自由献出了宝贵生命的革命先烈大放厥词,而法律却对这种言论不做任何制裁,社会上又不存在政治正确的道德规范,这就造成了我们今天舆论界处于一片混沌、泥沙遽下的状态之中。

历史虚无主义者们恰恰就是撑起实际上任何国家都不存在的所谓“绝对的言论自由”作为免死牌,来挖共和国的墙角的。这是任何国家都绝对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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