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所有制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通过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是消灭了剥削和压迫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是指这种经济关系在整个经济关系体系中占优势地位。要警惕有人用资本的组织形式来偷换所有制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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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马克思主义是十分重视所有制问题的

马克思主义是十分重视所有制问题的。恩格斯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明确指出,一切政治斗争,最终都是为了保护某种所有制、消灭另一种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所以他们宣布共产党人的理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彻底决裂,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争得政治统治地位后,头一件大事就是剥夺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他们翻来覆去强调所有制问题,这是有道理的。人类要生存,必须有生活资料,物质资料生产是整个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孤立的、单个个人是无法进行生产的,人们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范围内进行的。任何物质生产都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劳动能力是人人都有的,因此生产资料就成了关键了,谁占有生产资料,他在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中就占有优势。在有人占有生产资料,有人丧失生产资料的社会里,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就有可能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迫使丧失生产资料的人进行劳动,并无偿地占有后者的剩余劳动产品,就会产生剥削和压迫。如果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就会出现另一种情景:由于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在生产资料面前人人平等,谁也无权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强迫他人劳动,因而也就不可能产生剥削和压迫。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着产品的分配关系,决定着生产的目的,决定着阶级划分以及阶级关系。一个社会制度的性质,从经济上说,就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决定的。所以马克思主义重视所有制,是理所当然的了。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一种忽视、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现象。“不问所有、只问所用”成为一种时髦,不问姓“公”姓“私”,被称为第三次思想解放(即继真理标准讨论、不问姓“社”姓“资”以后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应该指出,这“三次思想解放”的提法是完全错误的,除了真理标准的讨论意味着思想解放外,其余两次“思想解放”并不是思想解放,而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于是研究经济问题不谈所有制成为普遍的现象。最典型的就是谈论分配问题时完全回避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分配还是私有制基础上的分配,好像分配同所有制没有关系似的,忘记了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这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陷入了就分配谈论分配、仿佛社会主义就是围绕分配问题兜圈子的庸俗社会主义的泥坑。毛泽东在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时,强调研究分配问题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然而学术界几乎完全忘记了这个原则。例如讨论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喜欢摆弄基尼系数,而不提私有制的发展是其根源;讨论两极分化,不提资本主义私有制,讨论实现共同富裕,不提发展公有制,而只在再分配上作文章。这些都是研究分配问题时常见的现象。但是离开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任何分配问题都说不清楚,理论界在分配问题上出现的混乱,根子就在这里。又如,对经济运行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离开所有制进行研究的。其实,不同所有制的经济运行有不同的规律,公有制的经济运行过程是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进行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运行过程则是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规律进行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又有资本主义私有制,客观上就有两种经济规律在起作用。不分清公有制、私有制,不分析两种经济规律的作用,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是看不清楚的。

顺便说一下,研究经济问题回避所有制,不问姓“公”姓“私”,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为公有制、私有制是客观的存在,它们客观地决定着一切经济问题,不是你主观上不问就消失了。某些人鼓吹不问姓“公”姓“私”,目的是为私有化打掩护的。他们要想推行私有化,但又不能明说,于是打出不问姓“公”姓“私”的旗号,借以掩盖私有化。不问姓“公”姓“私”的说法得以流行开来,原因就在此。

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刻不能离开公有制。因为照恩格斯的说法,在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①]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不讲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忘记了根本。

什么是公有制的问题被一些“着名经济学家”搞糊涂了

什么是公有制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被一些“着名经济学家”说糊涂了。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里都说,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但深究一下,只讲到这儿是不够的,因为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只是物的所有权,生产资料的隶属关系,属于人与物的关系,而所有制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有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经济范畴。仅仅讲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不讲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仍说不清楚所有制的。比如,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地主私有制、资本家私有制,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一点来看是没有区别的:都归私人所有。怎么区分不同性质的私有制呢?光讲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就区分不开了。必须补充一句:所有者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它同劳动者是什么样的关系?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怎么结合的,也就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方式。这一点更为重要。生产资料归奴隶主个人私有,同时奴隶主在人身上占有奴隶,把奴隶当做会说话的牲口,用这种方式把生产资料同劳动力结合起来,进行生产,这就叫奴隶主私有制;如果生产资料归个人私有,劳动者虽然丧失了生产资料,但人身上是自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不可能像占有生产资料那样从人身上直接占有劳动者,他只能在市场上按价值购买劳动力,然后驱使劳动者进行生产,生产资料与劳动力通过这样的方式结合起来,那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区分奴隶主私有制与资本家私有制的,不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一点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归个人私有),而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方式,即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这才是所有制关系。可以说,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所有制的外壳、前提,而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方式,这是所有制的内核、实质。

就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来说,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是它的外壳,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则是它的内核。仅仅讲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是不够的。它只是公有制的前提条件,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之后形成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消灭了剥削和压迫,才是公有制的实质。

我们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着名经济学家”提出,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那是私有制,几个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不管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同劳动者是什么样的关系,那都是公有制。于是出现了一些新的说法,例如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即“公共所有制”(指国家所有制,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公众所有制”(合伙制、最典型的是股份制,不管合伙人、股东与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是什么关系)。只要不是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无论人与人之间是什么样的经济关系,都是公有制。这种说法,说轻一点,就是制造混乱。

应该指出,国家所有制并不等于公有制。恩格斯明确指出,国家所有制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封建主义的国家所有制(例如汉武帝的盐铁官营)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这种国家占有生产资料,没有改变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关系,因而属于封建主义性质;资本主义的国家是总资本家,为全体资本家服务,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并没有改变对工人的雇佣关系,因而属于资本主义性质。恩格斯批评说,把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当作公有制,那么俾斯麦就是社会主义者了,那是“冒牌的社会主义”;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所有制才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代表了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它是全体人民的总代表,这种条件下的国家所有制才是全民所有制,才能形成劳动人民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消灭剥削和压迫。

至于所谓“公众所有制”,论者主要指的是股份制企业。能不能把股份制看做公有制?这是认真讨论的。记得另一位“着名经济学家”在2006年的时候曾经鼓吹过股份制企业是“新公有制企业”,一时间这个理论成为热门话题。他是为私有化制造舆论的。当时全国许多地方掀起了通过股份制改造(改制)把国有企业卖给私人,推行私有化的浪潮。但一些干部心有疑虑:中央从来都是反对私有化的,这样做会不会犯错误?这位“着名经济学家”摸准了这种心理,于是他提出一个新“理论”:股份制企业是“新公有制企业”,一大帮子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了,这还不是公有制?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国有企业卖给私人,仍然是公有制嘛,只是同原来的公有制企业不同,是“新公有制企业”罢了。至于这一大帮子人占有生产资料以后,是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即共同劳动,还是雇佣工人进行劳动,也就是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同劳动者是什么关系,他就不说了,其实这才是关键所在。这种“新理论”就给推行私有化的干部壮了胆了:把国有企业按股份制的形式出卖,即使卖光了,也不是私有化,只是改变了公有制的形式,由旧公有制变为新公有制而已。明明是私有化,把国有企业卖给私人了,却还说是坚持了公有制,这种指鹿为马的本事,若赵高地下有知,当自愧不如!一段时间里各省市到处请这位“着名经济学家”讲课,给私有化打气。可见他这套“理论”对了地方干部的心思。不得不承认,2006年前后全国性私有化浪潮,这位“着名经济学家”“功不可没”。

顺便说一下,垄断资产阶级政治家早就看到,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股份制可以成为私有化的工具。美国最后一任驻苏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里讲了这样一件事。1989年初苏美两国总统在马耳他会晤时,戈尔巴乔夫提出“在西方,许多财产归集体所有,股份公司即是明显的例子。”马特洛克嘲笑戈尔巴乔夫“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认识非常模糊,有时也不准确”,但他敏锐地意识到:“戈尔巴乔夫正在试图对‘社会主义’产权重下定义,虽然他仍在‘私有财产’这个术语上纠缠不清,但准备把持股人拥有的公司看作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如果他能够使这一定义站住脚,必将为国有大型企业的私有化开辟一条道路。”[②]我国那位提出股份制企业是“新公有制企业”的“着名经济学家”,过了十多年也公开承认,股份制改造就是产权私有化,并把这一点吹嘘为他对改革做出的贡献,再也不说什么“新公有制企业”了。这就说了实话。

2018年他还不知羞耻地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代表在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会上就股份制问题作主旨报告,内容仍是鼓吹产权私有化是我国改革的突破口。能说私有化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吗?这真是把人丢到国际上去了。

党的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时,明确指出,股份制是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它本身不能说明所有制性质。股份制是企业创办时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回顾一下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企业资本筹集方式有一个发展过程。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企业规模比较小,一个资本家出钱就可以办企业,那时企业资本组织形式以独资为主。后来企业规模大了,一个人出钱办不起来了,于是慢慢几个资本家联合起来办企业的合伙形式多起来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几个人出资也办不起来了,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筹集办企业需要的资金的办法流行起来,这就是股份制。股份制曾经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如果没有股份制,恐怕至今铁路也建造不起来。进入帝国主义时期,股份制成为垄断寡头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有效形式。

可见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上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起过重要作用,说股份制是“新公有制企业”不符合历史事实。如果这个说法站得住脚,那么资本主义社会早就有大量公有制企业了,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就不存在了,资本主义可以、甚至已经向社会主义过渡了。我国就有持这样看法的经济学家。上世纪80年代末,一位曾经在全国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到美国去转了一圈,回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长篇文章说,美国已经是公有制为主体,因为美国的股份制企业生产的产值已经占80%,而股份制就是公有制。按照他的逻辑推论下去,必然得出结论,美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了。这不听着就感到荒唐了吗!

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制的目的是扩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同所有制交叉持股),是把混合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一种手段。一句话,我们党提出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是为了搞好国有企业,而不是推行产权私有化。

有人把公有制看做是一堆钱,只要钱在国家手里,公有制就存在了。十五大以后,有人为了替出卖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行为进行辩护,提出出卖国有企业并不是私有化,国有经济依然存在,因为卖了国有企业,国家收到了钱,国有资产并没有损失,只是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而已。且不论实际生活中出卖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低价甚至是无偿的(半卖半送、明卖实送),国家并没有收到多少钱,即使是按价值出卖,企业卖给私人,国有企业那种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就不存在了,原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消灭了,变成了雇佣、剥削关系,怎么还能说全民所有制依然存在呢?我们党从来不是把所有制看作是一把钱,而是看做是生产关系。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我们对私营工商业通过赎买的办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资本家的资本用定息的形式全部还给资本家,和平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如果把所有制不看做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而只看作是一把钱,那就没有什么改造,因为钱都以定息的方式还给了资本家。这从根本上否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如果把所有制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那么用定息方式赎买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根本改变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这是天翻地覆的革命性改造。那种理解对呢?历史证明,显然后一种理解是对的。

有一种常见的说法,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的一项标志是,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在任何时候都不成问题,因为国家掌握了大量自然资源和人文资产,即使把国有企业卖光了,国有资产仍然是占优势。这是误解了十五大对公有制为主体的解释。由于所有制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自然资源、人文资产并不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只有经营性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才会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指的是国有经营性资产在全社会经营性资产总额中占优势。公有制占主体,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平等、互助、合作这种经济关系在全社会整个经济关系体系中占优势,而不是简单的国家掌握的物资数量的比例。所有制关系不是物,而是通过物表现出来的人与人的经济关系。

现在出现一种观点,对国有经济只要管资本保值增值,而不要管企业。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难道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只是一大把钱,只要在资本市场上国家手里钱增多了,国有企业就做大做强做优了?国有经济要能够起到主导作用,必须保证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增强控制力和影响力,并保证国有经济有能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健康发展,这不是仅仅在资本市场上增加点证券、股票就能够做到的。我们必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要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只注意资本的保值增值是远远不够的。忽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是要犯历史性错误的。

总之,所有制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通过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是消灭了剥削和压迫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是指这种经济关系在整个经济关系体系中占优势地位。要警惕有人用资本的组织形式来偷换所有制的实质。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②] 马塔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上),第315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周新城,察网专栏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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