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论《资本论》与马克思的经济伦理学

事实证明,经济伦理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可以这样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一个不重视经济伦理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不是一个完全合格的理论工作者,一个不重视经济伦理建设的政府不是一个完全合格的政府。我们呼吁,不管是谁,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强对经济伦理的研究与建设,把我们的经济伦理学尽快建立起来,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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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论《资本论》与马克思的经济伦理学

经济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观点、方法来研究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问题的科学。事实表明,人们的经济活动,不仅要受制于经济规律与经济法则,而且还要受制于经济生活中的各种道德规范。因此,在经济学的初创时期,人类的思想家亚当·斯密不仅注重诸种经济规律的研究,而且还非常注重经济生活中的各种道德问题的研究。因此,他不仅着有着名的《国富论》,而且还着有影响深远的《道德情操论》。可惜,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由于过于专注于经济规律、经济法则的研究,而忽略了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问题的研究,而给经济学的研究留下了太多的遗憾。然而,人类思想史中的另一个大家卡尔·马克思,他倒是十分重视这个问题的,在他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着述《资本论》时,不仅给我们留下了至今仍无懈可击的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宝贵理论,而且还给我们留下了极为难得的经济伦理学的宝藏。然而,一些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其中的大多数只注意到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而忽略了他的经济伦理学的思想。为了挖掘和开发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思想宝藏,笔者不妨从伦理学的角度谈点学习《资本论》的体会,以求教于学界师长与朋友。

一、关于经济伦理的本质及产生的基础与发展变化的规律

经济伦理是一般伦理在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它回答的无非是经济生活中的诸种道德问题。道德和伦理问题在马克思的哲学中是两个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范畴。通俗地讲,道德是伦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而伦理则是道德范畴的一般抽象与概括。无论是道德还是伦理,规范人与人、人与国家和社会相互关系的准则或规则。

那么,道德和伦理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发展变化以什么规律性?这一系列的问题在《资本论》及其他的一些在着作中,马克思都作了说明。道德或伦理,它是一定社会存在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一切有阶级存在的社会条件下,除了一些具有社会的一般属性外,究其大多数的内容而言,又具有其鲜明的阶级属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历数与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与不道德的同时,有发现了商品经济社会共有的一般道德原则,并对之进行了认真考察与详尽分析,进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问题作了探索与研究。既然道德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反映,那么,它的产生、存在就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4道德作为人的一种意识,当然也不例外。马克思明确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2]103

既然道德一定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那么,它就必然会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而绝不会永久地同留在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上,因而也就不会有所谓永恒的道德。关于这一点,英国经济学家琼斯就曾说过:“随着社会改变自己的生产力,它们必然改变自己的习俗。社会上所有不同的阶级在其发展进程中都会发觉,新的关系已把它们同其他阶级联系起来,他们处在新的地位,并被新的道德和社会的危险所包围。”[3]474他还指出:“随着社会的经济组织以及大生产任务借以完成的因素和手段……的变化,会发生大的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和精神的变化。这些变化……必然对居民的各种政治要素和社会因素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将涉及国民的精神面貌、习惯、风俗、道德和幸福。”[3]475对此,马克斯表示赞同。他指出:琼斯很好地论述了怎样随着物质资料市场力的变化,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国民的政治状况、社会状况和道德状况也都发生变化的道理。[3]474马克思的这番话,明白无误地概括了道德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他告诉我们,道德不仅是有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及其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并且也会由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其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与发展。不过,由于道德,就其社会意识形态的社会属性而言,它对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变化发展的反映并不是一种直接的对应关系,因而,它或多或少都会包含一个时间差。换言之,道德决不会由于物质资料生产的变化而马上作出反映,立即采取一种新的形式来与之相适应。因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的变化发展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与特殊系。

经济伦理,如果把它作为伦理一般或道德一般,那么,它的变化发展会和一般的道德伦理变化发展的情况一样,必然要受到这里所说的一般规律的支配。当然,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它会比较集中地表现在经济生活领域,因而经济生活本身对它的作用会更直接、更突出。另外,在许多方面较之一般道德或伦理,它受历史、传统习俗、民族个性等方面的影响相对会小一些。

二、《资本论》关于经济伦理主要内容的阐述

(一)《资本论》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道德

在《资本论》中,揭露和批判以往的一切旧的社会生存方式,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道德,占了相当大的份量,成为马克思经济伦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也是马克思留给我们的一份重要精神财富。

1.对资本主义剥削的不道德行为的批判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剥削,较之以往的阶级剥削方式具有无限的贪婪性、残酷性和隐蔽性的特点。

关于它的贪婪性,马克思曾这样说过,对剩余劳动的占有是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生产方式的共同本质。但是,由于社会财富形式的特殊性,是他们对社会剩余劳动的占有总有一定额度的无限制。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只有取得了新的形式,即剩余价值的形式,因此,是他们较之以往,显得更贪婪,贪婪的没有一个底,或没有一个度的限制。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是一个生活本能,他就是增殖自身,获得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更多的剩余劳动。”[4]260因此,它把工人的工作日作了最大限度地延长。这种延长不仅突破了社会的道德限制,而且还突破了工人纯生理的限制。资本的这种贪婪不只是表现在它所雇工人工作日的延长,而且还表现在对整个工人阶级,乃至全人类的剥削上。对此,马克思指出:资本有一个奇怪的逻辑,有一个“天生固有的规律,即凡是人类所能提供的一切剩余劳动都属于它。”[5]449

资本剥削的贪婪性,必然伴随着它的残酷性。这种残酷性较之以往的一切剥削方式都更加严厉。马克思指出,在古代,及以往的一切剥削方式存在的社会里,人们也曾了解到那种对劳动者的“骇人听闻的过度劳动”,或“累死人的强迫劳动”,但“这只是一种例外,”[4]263 而现在则比比皆是。马克思还引述当时《社会科学评论》(英)的文章予以说明。文章说:“累死——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仅在时装店是如此,在很多地方,在一切生意兴隆的地方都是如此……”[4]285这种过度劳动,或累死人的强迫劳动,不仅对壮年男子是如此,而且所有的妇女和儿童也难幸免。由于这两类人群先天的柔弱,是他们的命运更加悲惨,遭受的强制更加残酷。

资本剥削的不道德,还表现在它的虚伪性和隐蔽性方面。马克思说,以往一切形式的剥削或对剩余劳动的占有,都是以直接的,或“公开的形式”来实现的,而唯独只有资本对劳动的必须却采取了隐蔽的形式。这就使我们的工人在过去“奴隶制、农奴制等等野蛮灾祸之上,再加上一层过度劳动的文明灾祸。”[4]264对此,马克思做了深入的剖析与揭露:一是它把工人与资本家之间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便成了劳动与一般货币之间的交换,进而他又把工人的工资在本质上作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二是它通过资本的再生产把本来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变成了资本家养活工人;三是它把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转化成本,把剩余价值不是当作可变资本的产物,而是当作全部所费资本乃至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进而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四是它把对剩余劳动的占有由剩余价值形式转化为利润和平均利润,乃至由此不断地转化为利息、地租、股息、红利等等。由于这一系列的转化,使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完全被掩盖了,然而,马克思的一系列分析又使之被揭露得淋漓尽致,体无完肤。

2.对资产阶级极端的利己主义和自私心理的批判

利己与自私一切剥削阶级思想的本质,资产阶级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后的一个剥削阶级也不例外。对于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与自私心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同样作了揭露与批判。他指出:“资本是根本不关系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是会迫使它去关心。人们为体力与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则愤愤不平,资本却回答说:既然这种痛苦会增加我的快乐(利润),我又何必为此苦恼呢?”[4]299-300资产阶级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不仅可以不顾工人的健康与寿命,而且连国家的法律与个人的姓名都可以不顾。[4]829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与自私可以说达到了一种极端的程度。他指出:“在每一次证券投机中,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但是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发了财并把财富藏好以后,落到邻人的头上。我死后哪怕是洪水滔天!”[4]299可见,资产阶级的这种自私已经到了醉生梦死、麻木不仁的程度。马克思说,要是真的有一天,人类要退化,要灭绝,乃至地球撞到太阳上,他们都是不会理会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所关心的仍然是自己的钱袋子到底能够吸引多少利润。

3.对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批判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及其思想家们不理解货币的真实来源与本质,于是就把它神秘化了,对它产生了拜物教的性质。他们觉得,由于货币的出现是一切东西都变得有价值了,值钱了。这正如马克思所讥讽的那样,在那般人看来,由于货币的出现,使“流通变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变成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更不用说那些人间交易范围之外的不那么粗俗的圣物了。”[4]152不仅如此,他还指出,在这些人看来,货币还是一种可以把他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私有财产的神明,是一种可以把社会权力变成个人权力的权力。[4]152对于资产阶级及其思想家们的这种无知与偏见,马克思还借用诗人莎士比亚的诗句予以讽刺和批判,[4]152读来真是让人痛快之至。

此外,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批判还联系到他们对资本,尤其是对生息资本的理解上。马克思指出,生息资本的出现,使资本拜物教的观念最终完成了,使它取得了最完善的形式。按照这种观念,积累的劳动产品而且是作为货币固定下来的劳动产品,由于它天生具有的秘密性质,具有按几何级数产生剩余价值的能力,一致像英国最权威的经济学刊物《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这种积累的劳动产品,早已对自古以来世界所有的财富进行了贴现,依法据为己有。[5]449对此,他进一步批判道:“过去的劳动产品,过去的劳动,在这里本身就孕育着现在或将来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不过,我们知道,过去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保存下来,也就是再生产出来,这实际上只是它们同活劳动接触的结果;其次,过去劳动的产品对于活的剩余劳动的支配权,恰好只是存在着资本关系……的时期内才存在。”[5]449

4.对资产阶级虚伪狡诈本质的批判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这一本质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他们所鼓吹的平等、自由、所有权及所谓的节育等谎言方面。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然而,最突出、最令人痛快的是他对资产阶级那种处心积虑为自己肮脏的剥削本质所作的种种辩护的批判上。为了说明问题,本该把其中的一段全部摘录下来,但由于篇幅所限,只好作罢,请读者自己去细读品味。[4]217-219

资产阶级的不道德,不仅影响他们自己,而且还毒化了整个社会,只是在全世界上那个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即工人阶级中也滋生了种种不道德行为。这不能不说是资产阶级的一种最大的不道德,是他们对社会造成的一种祸害。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的不道德行为时,也对此作了无情的抨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欣赏《资本论》第一卷的第4篇、第7篇的有关部分。

(二)对商品经济社会一般道德伦理的阐述

1.关于平等。平等是商品经济社会人们最重要的一项相互关系准则。因为没有平等,也就没有对等的自由交换,有的将是掠夺和强制。马克思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他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和任何别的商品交换。”[4]103还指出:我们“只要考察的是形式规定,……那么,在这些是个人之间就绝对没有任何差别。……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其次,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是等价物,或者至少是作为等价物。”[6]193这就是商品经济社会经济主体相互之间所奉行的平等与等价的原则。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平等与等价的原则,不仅通行于一般劳动产品的交换领域,而且还通行于劳动力商品的买卖中,因而,平等与等价仍然适用于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4]199资本对劳动的这种平等与等价的原则,即使是在资本的积累与再生产中也是存在的。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被生产出来了,“戏法终于变成了。货币转化为资本了。”“问题的一切条件都履行了,商品交换的各个规律也丝毫没有违反。等价物交换等价物。”[4]220

经济生活中的平等与等价要求,反映到人们的意思中,就是平等与公平的观念。这种平等与公平的观念一旦被人们接受,并成为经济生活的一种规范与规则,那么,它就变成了经济伦理,或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原则。

2.关于自由。自由,也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经济规则。这种自由通行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它首先表现于交换领域。交换自由,表现为对交换者所有权与个人意志的尊重,即交换不能强制、不能欺诈、不能掠夺。马克思指出:交换中,“除了平等的规定以外,还要加上自由的规定。尽管个人A需要个人B的商品,但他不使用暴力去占有这个商品,反过来也一样,相反地他们互相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因此,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人的法律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的因素,谁都不能用暴力去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出让财产。”[6]197

自由,不仅表现在交换的自由,而且还表现为资本运动与竞争的自由,经济生活中的这种种自由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是自由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反过来约束与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的时候,他就变成一种道德规范,便构成了经济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3.关于互利。互利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把它当作商品经济的一项重要的道德规范。斯密提出的哪只“看不见的手”,与其说是市场或价值规律,倒不如说是一种互利的道德原则。正是由于这个原则才实现和维系了市场的供求均衡及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是非常强调互利原则的。他指出:“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以实现其价值。但是,“商品在作为价值实现之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并且是“对别人有用的”。[4]103另外,他还指出:在商品经济社会,(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一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3)每一个人的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6]196商品经济就是这样来实现各经济主体的利益的。这种互利不仅是一种经济原则,而且也是人们的一种道德规范。当这种道德规范反过来作用于经济生活时,就会使互利的经济原则更加稳定,作用更加充分。

4.关于服从。服从,这一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市场的服从,而是对权威的服从。所谓对市场的服从,就是必须按商品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办事,决不可随心所欲,按主观意志行事。在商品经济社会,经济主体除了服从市场,还要服从权威,不可自行其事,为所欲为。所谓服从权威,就是接受别人或某种组织,乃至政府加给自己的一定的意志关系,或调节、指挥,以至制裁或处罚。可见,所谓权威必须以一定意义上的服从为前提,没有服从就没有权威。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虽然奉行自由原则,实行自由交换、自由竞争,但是不能没有服从。他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4]367这里,既然有指挥、有协调,就一定要有服从。不然,指挥、协调有什么用?只能是一切都等于零。就单个企业来说是如此,那么,就整个社会而言呢?当然也不例外。

当年,主张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们提出自由竞争是无限的,认为一定的强制是错误的。对此,马克思进行了批评。他指出:竞争从历史上看,它的确是对资本以前各生产阶段所固有的种种界限和限制,如行会的强制,国家的调节,关税制约的否定。但是,如果由此而主张对竞争不需要进行约束与管理,那就是“更荒谬”不过的事了。他还指出:“资本决不是摧毁一切界限和限制,而只是摧毁同它不相适应的、对它来说成为限制的那些界限。”[7]158这些界限和限制同样来自行会的限制和国家的调节等。既然有强制,有调节,当然也就要有服从。否则,将与法纪不容,与道德相悖。结果将于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不利。所以,服从,自然也就构成经济伦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商品经济社会,除了上述伦理思想外,还有诚实守信、崇尚科学、厉行节俭等方面的内容,因篇幅有限,只能存而不论,见谅。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批判过资产阶级的一系列道德伦理,阐述过商品经济社会的一般道德伦理思想,而且对未来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伦理问题也作了探讨和说明。这就是,如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自由、互助合作、各尽所能、无私奉献,等等。这些也因为篇幅问题,只好忍痛割爱,弃之不谈。

三、研究马克思经济伦理学的意义

研究《资本论》中的经济伦理学,本意不在于引导人们去钻故纸堆,而是要我们从中去发掘人类思想宝库,来指导我们今天的实践,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一)有利于我国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和经济伦理学学科的建立

经济伦理学不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处于一种被忽略的不正常的状态,实在还谈不上是一门真正的学科。不管我们是否应该建立这门学科,但是,作为理论研究是太需要了。因为经济学,不论是理论经济学还是应用经济学,它们都必须研究人的经济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作为理论经济学来说,它是研究经济过程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通过这种研究来揭示人的相互关系变化与发展规律的。要如此,除了研究人与人之间活动的经济规律、经济规则之外,还应该研究其中单纯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与特征,揭示其中的规律与规则。因为人的经济活动除了要受制于那些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与规则之外,还会受制于那些同样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人际关系的规律与规则。如果仅仅只是研究前者,而无后者,我们的经济活动也不会取得预想的效果。比如,我们的经济计划,不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为什么执行的结果总是不理想,总是留有遗憾。难道这仅仅是由于我们的计划工作者太主观,没有反映客观实际吗?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有关执行者的道德问题吗?又比如,在我国改革的20多年中,中央及其一些决策部门煞费苦心出台了一些改革方案为什么以具体实施就变了样呢?对此,群众揶揄道,说这是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那么,请问:这些念经的到底是他们的嘴歪了还是他们的心歪了?这就是说,这里有没有一个道德问题呢?现在,我国的三角债为什么结了解,解了又结,没完没了,越结越多,越结越重?这里仅仅是一个资金供给问题吗?有没有一个道德因素在作怪呢?笔者认为,不可否认,并且还认为,这是一个最终的因素。

事实证明,经济伦理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可以这样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一个不重视经济伦理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不是一个完全合格的理论工作者,一个不重视经济伦理建设的政府不是一个完全合格的政府。我们呼吁,不管是谁,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强对经济伦理的研究与建设,把我们的经济伦理学尽快建立起来,完善起来。

(二)有利于我们利用道德这看不见的手搞好对经济活动的管理与调控

经济管理与调控,除了有市场这只看的手和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之外,是否还应该有别的手呢?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看是没有了的。但是,笔者认为不对,还应该有道德者这手。因为道德是一种非正规的道德约束,所以,笔者也把它称之为一只看不见的手。

经济管理与调控为什么还要有道德这只看不见的手?只是因为有些经济活动,或是经济活动中的有些事情是市场管不了国家或社会也管不了的。在这两只手都管不了的地方,自然就形成了一个真空带。这个真空带的存在,如果不加强管理,同样会给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造成混乱,影响经济生活全局,事实表明,这些真空带到处都有,且形式多样。比如玩权术,唱高调,假公济私;乱收费非,乱摊派,为我所用;假原料,假工艺,专门造假;钻空子,搞投机,打擦边球;损张三,害李四,以邻为壑;你骗我,我骗你,故意违约;占山头,大码头,欺行霸市;歪心眼,小动作,短斤少两;设圈子,做笼子,故意坑人……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所有这些,除了那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外,大都是一个道德问题。这些问题是市场管不着,国家管不了,但是有不能不管。怎么管?主要靠道德,即加强道德教育,规范道德行为。

可见,不论从哪个角度,哪重意义上看,道德的作用不可小看,必须发挥它的特有作用,搞好经济管理与调控,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与发展。非此不可。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们研究马克思的经济伦理学从更深层意义上理解,它还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要破也要立。凡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代表剥削阶级的那些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都是我们应该破除的对象。不破不立。只有把这些破掉了,才能立起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另外,凡是马克思阐述的那些关于商品经济的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中的积极部分,又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至于那些对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经济伦理所做的一些探索,也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我们只有把这些作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与道德观念基本元素和基本指导思想,才能促进我国现实经济伦理学的建立,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屈炳祥,察网专栏学者,武汉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系《资本论》与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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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本论 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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