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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雨:近代以来中国的土地问题与城乡关系再认识
近年来,学界对于中国近代以来土地问题的讨论、对中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史学与西方学术界为主流的现代性范式,都提出了程度不同的反思。近代以来中国的土地问题与城乡关系再认识,核心是需要重新处理地权、赋税与租佃关系的变动。其中,太平天国之后江南地区的城乡变革与阶级分化尤其关键,它导致国家与地主、农民之间租税关系剧烈变动,使得城乡分化、阶级分化与乡村治理关系的变革成为近代历史的主旋律——这一点需要重新理解。正是晚清新政以来,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进入艰难的锻造历程,开启了中国前所未有的城乡分裂的格局。其分裂的过程再造了中国社会20世纪以来最主要的阶级关系,它成为20世纪中国革命的背景,也是原因。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党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经济基础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党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经济基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非国有,是对城市利益可能侵犯农民利益的有效制衡,是对乡村自然和历史差异的有效承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非私有,是平均分配土地和宅基地的唯一手段和保障,是抵抗资本剥夺农民生存权的最后屏障,是联结村民的经济和社会纽带,也构成农村与城市对接的桥梁。我们要认清以致富之名反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谎言。只有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才能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