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评冯玮】引用日本人的话要动脑子
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了,几十年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本从一个连军队都被禁止的战败之国走到今天可以去海外任何一个地方、与任何一个国家主动交手作战,这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凝结了战败以来几代日本政治家的心血!
而面对今天的局面,知日人士千万不要作痛心疾首状,不要想不通怎么会这样。不要惋惜中日友好咋就这般脆弱地付之东流。这一天迟早要来,只不过是早来还是晚来的问题,你们的作孽也加速了这一进程,只是不凑巧赶在你们死之前它来了,而已。
提到知日我又要拿冯玮说事了,没办法,谁让他着名呢,谁让他喜欢出头露面、谁让他总是炫耀他多么牛逼并拿这个气别人呢,尽管这种幼稚举动未必能够气着谁。冯玮眼瞅着是要步马立诚后尘,不过说句公道话,马立诚脑子远比冯玮灵光而且货多,否则人家也搞不出什么对日新思维。
好了,他爱咋咋,咱们言归正传。
在强国论坛看到着名知日专家冯玮给网友科普扫盲解释什么叫集体自卫权,其中一段挺有意思,很有知日的范儿:“根据日本政府对《日本国宪法》的解释‘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但不能行使。’”说实话,这句话并非冯玮创新,首先这是不知哪届日本政府对集体自卫权的解释,其次这段话经常被国内一些和冯玮一样的知日学者引用。
日本历届政府对诸如集体自卫权之类敏感问题都会给出一个所谓政府见解,而其中1972年的解释最受认可,因而常常被借用来做为否定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依据。其内容是这样的:“宪法不允许使用集体自卫权”。
就这一句,和冯玮引用的那一句“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但不能行使。”意思大不一样。首先,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这种说法本身在逻辑上是混乱的,作为战败国日本没资格享受正常国家待遇,其自卫权是受到限制的,集体自卫权是被禁止的。冯玮引用的这一句话或给人错觉,好像日本原本是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只是由于日本政府坚持和平主义,因而行使这个权利成为不可能。如果这样理解显然美化了日本历届政府,与事实严重不符,但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知日小清新。不知冯教授是小清新呢,还是干脆就没过脑子,随手抄抄网上的东西,比如光明网呀什么的。
而72年日本政府的论述很清晰,它道出一个事实:日本战后推行的所谓和平主义并非出自日本的主观愿望,而是被迫的,是在美国为其量身定做的和平宪法逼迫下的结果!美国用一部和平宪法剥夺了日本的集体自卫权等权利!也就是说,美国不同意,日本就不可能行使集体自卫权;反过来,只要美国首肯,谁也阻挡不了日本的步伐。安倍在推动修改宪法解释时也曾经引用了72年政府的这个见解,他无非是想说,过去是宪法(即美国)不同意,现在美国点头了,哥们儿放手干吧!由此可见,“宪法不允许使用集体自卫权”是句大实话!这里的宪法是美国,关键是美国允不允许!
相比之下冯玮引用的那个政府解释就很虚伪了,说这话的人有给日本涂脂抹粉之嫌,引用的人很容易让人误会是为日本洗地。所以,引用日本人原话也不是那么可以随随便便不假思索的,这里面大有文章哩。
也许,或者肯定,有人说我是文革余孽,在这里搞文字狱,小题大做、无限上纲等等等等。不是哩,别小看几个字,有时就是几个字其政治威力非同小可。就说这次公民党吧,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支支吾吾、扭扭捏捏一番,而自民党很干脆,在原来的方案上添了几个字,立马就让公民党脱了裤子,你说几个字的威力大不大?
总之,没有和平宪法(美国的紧箍咒),日本人也就不会装模作样搞什么和平主义,而当年自民党不顾国民强烈反对强行通过PKO法案,从那时起我们就应该醒悟了,日本放弃和平宪法乃是迟早的事情。别做鸵鸟,准备硬碰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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