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到底是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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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炎黄春秋》杂志社原负责人杜导正不满杂志主管主办单位调整领导班子,一再说“《炎黄春秋》没向国家要过一分钱,完全是一个民办的杂志”,他女儿也说“我爸爸这个是自营的,完全是自营的一个企业”。话里话外,好像这个杂志是杜导正等人的“私产”。对于这个问题,坊间早已曝出《炎黄春秋》是杜导正的“家天下”。我们不禁要问,杜导正说出这样缺乏新闻出版法律常识的话来,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杜导正应该知道,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我国的报纸、杂志都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国有出版单位出版,也都有主管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提供杂志的创办资金。换句话说,主办单位才是杂志的合法投资人,根本没有属于私人的杂志这一说。杜导正在新闻出版行业多年,能否举个例子,有哪个报纸杂志是“民办的杂志”,“完全自营的一个企业”?
再说了,行业的人都知道,国务院有个《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里面明确规定了非公有资本不能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如果《炎黄春秋》的开办资金来自杜导正个人,那从一开始就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本身就是非法行为了。
再换个角度看看,如果当年创办这个杂志时,杜导正就说创办资金来自个人,这个杂志能批吗?如今杜导正又说创办资金是他自筹。我倒要问问,杜老您是当年为了办杂志撒谎造假?还是今天为了护住家私欲盖弥彰?国家早有规定,我国的报刊社都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如果有个人自筹创办资金的,也不能认定为对该报刊的投资,要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也不能改变杂志社属于国有的性质。
杜导正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法律常识,混淆概念,颠倒黑白,化公为私,把国有的当成自家的,把“自筹资金”当成了他对抗主管主办单位合法管理的理由,真是贻笑大方,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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