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铁之父刘志军”》一文评论的再评论
有个好朋友,对《高文》表示出不同的意见,认为是普罗大众不了解真正的内情,建议关注“高铁见闻”了解高铁发展史,他作为高铁过程的参与者,算是业内人士,提出一个观点,就是“至于二刘的高铁之父之争,根本就是伪命题。一个是技术专家,一个是统帅,这也能放一起去争?高铁的成功不是吹出来的,疯子的外号也不是白叫的。个人犯极大的错误是没错的,应该受到惩罚,但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功和过,这是辩证法”。
夏朝之音(微信号 夏朝之音)作为过去也受网文单一声音影响极深的吃瓜群众之一,看了《高文》和朋友的评论后,当时即兴也点评了一下,要点如下:
1》 关键是《高文》提供的证据信息是不是真实的,特别是与两株,科技部等相关的,如果证据确实,至于言辞可能激烈一点,则是其次,无关宏旨;
2》谁是高铁之父根本不是《高文》争论的重点,《高文》只是顺带地不认为刘志军有资格被称为“……之父”,无论是从“……之父”应具有的基本道德品质来说,还是从事实过程或者贡献程度来说,刘志军当不起这个称呼。
3》《高文》重点讲述的是自主研发和全盘引进(却又无核心技术转让)的路线之争(尽管这四个字作者并没有提到,但是读者可以得出这个基本结论),如果刘志军的确压制、封杀自主研发,主导全盘引进而且根本没有核心技术转让,只有所谓安装技术的转让和培训,而且在招标标准要求中有意识地排斥国内自主研发单位,要求必须选用外资(合资)公司,并且在科技部调查并提出警告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等等这些情况如果属实的话,说明当时的确存在高铁发展的两条路线之争,而刘志军(没站在支持自主研发的路线上)显然是难辞其咎的,而网上哪些高调持续赞扬刘志军的网文的确有为其洗白的明确目的,且为一股势力幕后操纵则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你若有更多详实的内幕证据,可以写一篇公正客观的争论文章,核心应该是先要驳倒《高文》证据的虚假成分,再用全新的、更全面充实客观的证据,要么证明高文观点失之偏颇,甚至完全错误,要么提一个全新的观点或者重复洗白网文的观点,否则,闪烁其词,貌似洞悉全局,其实还是偏于一隅的门户之见,全面、公正、客观是基本的要求,狭隘的门户之见则是不可取的,有功不遗漏,有过不避讳,即便《高文》,也承认在中央和科技部多次调查介入及国内自主研发团队争气的情况下,刘志军最后还是采纳国产自主研发的高铁技术,不管他是自觉自愿还是迫于无奈,最后毕竟还是采纳自主研发的技术,这是事实,也可以说是功劳。同样,如果《高文》披露的信息证据属实,则刘志军盲目重复引进国外没有核心技术转让的高铁和极力贬低、打压甚至全盘否定国内自主研发的高铁技术则同样是事实,这是刘志军不容否认的污点和过失。从其因贪腐落马看,一个过分看中个人利益的人,是极容易做出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事来的。所以,在没有更多、更全面的反驳证据出来的情况下,《高文》所言,大概不虚,非过去哪些片面网文可比的。欢迎你写一篇雄文辨析,放心,真理越辩越明,吃瓜群众还是有判断力的。
夏朝之音(微信号 夏朝之音)的这个好朋友觉得夏朝之音并不了解内情,片面偏袒《高文》,其实不是的,如上提到的,夏朝之音过去也是受网文单一声音的影响,也认为刘志军虽有贪腐之过,但我国高体飞速发展却是他顶天之功,毕竟功是功、过是过,过不能掩功,功亦不能饰过,这应该是凡不带偏见秉持公正立场的群众的基本立场观点,也就是一分为二的观点。
但看了《高文》之后,感觉事实似乎并不这样简单,特别是《高文》事实清楚充分,逻辑分明,提到的具体人事众多,而且都是实名制,相比过去的网文笼统不具体而言,可信度显然要高些,因此夏朝之音(微信号 夏朝之音)以上三点也完全是站在有基本辨别能力的公正客观的吃瓜群众的立场上的。既然双方都是当事人,局中人,则群众是第三方,旁观者,所以夏朝之音(微信号 夏朝之音)再强调一遍:局中的当事双方一定要相信今天的旁观的第三方吃瓜群众的分辨力、判断力,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也要意识到,的确存在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情况,所以,真理肯定是越辩越明的,通过双方甚至多方多轮的辩论,我相信真相一定大白于天下的,也欢迎所有的参与高铁发展,知道真相的朋友们向吃瓜群众展示更多的真实证据。
4》今天(10月19日))看了察网再次发表刘枫《“@高铁见闻”还是要有点高铁常识》一文,原以为“高铁见闻”是铁总的官方微博,原来并不是,以上三点也想请我国高铁发展的知情人士如“高铁见闻”等予以正面回应,窃以为,以上问题并不深奥,是可以说得清楚的。
【夏朝之音,察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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