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峙:如果李雪莲赢了,沉默的大多数就输了
如果只是抽象的说,任何社会群体里面都会有好人也有坏人。这估计没有人会反对,因为这是常识。
但如果具体到特定的人群,也说有好人也有坏人,结果就难说了,让人听着刺耳,看着别扭。比如说,孩子。立刻就会有人跳起来说,孩子都是无辜的,犯错误也是家长和学校、社会教育出了问题。通常,我们管这种人叫圣母。不过,这几年来低龄犯罪的恶性事件频发,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承认,有些孩子并不完全是学校和社会的教育问题,就是坏孩子。
如果说群众里面也有坏人呢?
冯小刚在《私人订制》里就说过,群众里面有坏人。但这只是一个抽象的说法,无论群众还是干部,大体上都是同意的。可是,到了李雪莲这里,一个具体的群众里的坏人,无论群众还是干部,却都同情她了。
当然,说李雪莲就是群众里的坏人,这个说法可能很多人难以接受。但是看完的人大概都会同意,她属于群众里认死理、比较轴的那种人。
《我不是潘金莲》其实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李雪莲一个农村妇女,单枪匹马,击溃了县、市、省三级政府,也可以说是从地方到中央的整个官僚体系。.
上映以后,这片子基本上没收到什么好评,加上冯小刚和王思聪对撕并不占理,更让人对这个片子的好感大打折扣。不过,如果不是把这个片子当成文艺片、故事片来看,而是当成一个政治教育片来看,应该说是质量上乘。因为它反映的官僚体系生态尺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刻画的深刻程度也远超过那些教授专家。
故事分两部分。
前半部分是因为她和丈夫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她觉得自己被骗了,不能接受,告到县法院,要求法院判她和前夫的离婚无效,法院无能为力。她找到法院院长,告法官王公道受贿。法院让她去检察院检举,她认为这是推诿责任,于是找到县长。县长觉得太过荒唐,完全是无理取闹,置之不理。她找到市长,市长担心她影响上级检查,让人把她弄走,结果公安局直接把她拘留了几天。于是她进京告状。机缘巧合,她拦下了一位“中央首长”的车,告状成功。省长下令,市长、县长、法院院长全部撤职。第一部分结束。
第一部分的故事有点小白菜的意思,到这里本来也就可以结束了。但是又引出了第二个部分,也就是她前夫说她是潘金莲,她不能接受,于是重新燃起上访的念头,要求判她与前夫的假离婚无效,以此证明她是清白的,然后她再和前夫真正离婚。但是县里、市里出于各种考虑,怕她上访,就对她采取维稳措施。她和法院庭长、院长、县长、市长斗智斗勇,就是为了进北京告状。最后,她前夫意外死亡,她告状没有对象了,故事也就完了。
整个电影里,如果说她要告的各级政府机关和法院干部有什么错误,比较明显的有三个:第一个,法官王公道在一开始就收了她的香油和腊肠,却没有判她赢。这最多只能算违纪,并不严重,犯法完全说不上。第二个,在蔡市长发话之后,公安局将她拘留了几天。这个做法当然是错误的,但也说不上违法。第三个,法院庭长贾聪明与暗恋李雪莲多年的赵大头串通,试图通过私人的方式让李雪莲放弃上访告状。这种做法是违反纪律的。
除此之外,其他官员和干部的做法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错误,值得她上访和告的事情。作为上访告状的源头,就是她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她不能接受。但这也正是她与秋菊不同的地方,秋菊是她男人确实被踢了,她要求给个说法。而李雪莲只是为了占公家便宜,没想到便宜确实占上了,但是落到别人碗里去了。
为了分房子假离婚,按照今天的逻辑说,就是她在合理利用规则的漏洞,跟今天北京上海的人们为了突破限购政策假离婚没什么区别。但这个区别其实是很大的,也很关键。因为现在为了买房资格假离婚,不涉及其他人,但李雪莲前夫分到的房子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做出资格限制,显然是为了照顾有迫切需求的职工。而且,很显然,单位的房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这就是说,如果有人利用规则漏洞拿到了房子,就意味着确实需求比较迫切的人没有拿到。
占公家便宜但不妨碍别人,这是普通的小市民的生存智慧,无可厚非。但是,占公家便宜妨碍别人,这种人在单位同事眼里,是什么人?就算不是坏人,肯定也不能算什么好人。
那么在官员和干部眼里,李雪莲这种人算什么人?这得看跟她接触过没有。
法院老领导从酒店出来,刚要上车,看到拦车告状的李雪莲,简直怒发冲冠,你有什么问题,你跟我说。要不是他老婆告诉他,他已经退休了,他大概真要当场接这个官司了。在他的立场看来,一个农村妇女,深更半夜,冒着大雨,拦车告状,肯定是有什么特别大的冤屈,是下面的人没有把工作做好。所以,他要解决这个问题。
不光是这个老领导,其他干部和群众也是这么想的。全国人代会上,中央首长到省人大代表团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也被李雪莲拦车告状。于是,他在会上没有像省长期待的那样,给省里的工作“作指示”,而是批评了这个问题,而且拍了桌子,非常震怒。一个农村妇女,人家有冤要申,不够是要上访告状,当地居然把人家给抓起来了,还有没有党性,还有没有群众观念了?
对中国当代政治状况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能够得到中央首长的指示,对地方上就意味着拿到了尚方宝剑,可以以此去向国家各部位要政策、要资金。因此,在开会之前,省长就提醒与会代表们注意,千万注意控制发言时间,不要扯开,要把时间留给中央首长“作指示”。中央首长的“指示”越多,他们拿到的政策就越多,对地方发展就越有利。
但人算不如天算,中间出了个李雪莲拦车告状,首长勃然震怒,怒斥地方干部不关心群众,没有把群众放在心里,工作没有做好。首长拍完桌子走了,夜里,省长决定撤销法院院长、县长和市长职务。秘书问他,这么处理,是不是过了?他的回答是,他们把这么大点事情都处理不好,影响了首长“作指示”,耽误了全省五千万人民的发展,难道责任还小吗?
也就是说,省长是要法院院长、县长和市长为耽误了全省人民的发展机会负责。对他的位置来说,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决定。但省长是这么想的,但他的决定到下面的时候,下面的人并不这么理解。对于级别更低的官员来说,他们看到的只有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没有做好李雪莲的工作,导致她到中央首长那里挂上了号,拦车告状,从而直接导致了三个主要干部被撤职。所以,他们必须做好李雪莲的工作,务必保证她不再到北京去告状,不耽误全省人民的发展,也不耽误他们的前程。
其实,一开始,郑县长和马市长也是这么想的,跟中央首长和法院老领导的想法差不多。他们在批评下面的干部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一个农村妇女,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们的工作没有做好,关键是对群众的态度就有问题。
但他们跟老领导和中央首长不同的是,尤其是县长和法院院长,作为基层干部,如果下面的人解决不好,他们就得自己亲自出马去解决。但跟李雪莲接触之后就发现,李雪莲不是他们原来心目中那个善良淳朴的群众,而是一个“难搞”的人。用后来的法院院长王公道给郑县长的解释就是,李雪莲不是一个人,而是潘金莲、小白菜、窦娥三个人。这三个人里的任何一个,都够难缠的了,更何况还是三个人搅和在一起?
在跟李雪莲的战争中,法院院长、县长和马市长,后来又加上了法庭庭长贾聪明,都被李雪莲搞得焦头烂额。原因在哪里?
最后,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意外车祸死亡,李雪莲终于消停了,不告状了。郑县长赶紧在第一时间向正在开人代会的马市长报告了这个消息。善于思考的马市长立刻反思说,这件事的整个过程里,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问题,李雪莲执意上访,影响了被人,她自己的日子也过不好。各级政府的各个相关部门其实都并没有要害李雪莲的意思,都是为了她好,为什么结果却是越弄越糟呢?
马市长总结说,因为各级干部一方面确实是在帮助李雪莲解决问题,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帽子。而且,他也承认,恐怕还是后者更多一些。整个官僚机器上的每个人都只想着对上级负责,而没有真正的对群众负责,没有担当。
从整个官僚及其来说,李雪莲能够拦下中央首长的车告状,这是个意外,但这个意外却导致了三个主要负责干部被撤职。这就造成了中央首长把压力给了省里,省里再给到市里,市里又给到县里,县里虽然也给了法院,但毕竟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也不敢大意,县长只能自己亲自上阵,去堵截李雪莲,去北京劝她回去。因为,这个链条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承受不起上一级的压力带来的直接后果,也就是失去自己的位置。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能说是从中央首长到法院王院长的各级干部心里没有群众,不为群众着想吗?似乎也不能。
电影的时间跨度是十年。这十年里,后来被撤职的法院院长、史县长、蔡市长面对李雪莲的态度主要是逃避,因为他们确实也无法解决。蔡市长问秘书长,她天天这样在这里上访告状,到底是有什么大不了的冤情,杀人放火了?秘书长回答说,要是杀人放火,反而好办了。问题就是她没有杀人放火,上访也是党和国家赋予她的权利,她只是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政府也不能把她怎么样。因为要接待来视察的副省长,蔡市长只好告诉秘书长把她弄走,结果成了公安局将她拘留了几天,反而把事情扩大了,让她有了进一步上访的切实理由。最后的结果是,蔡市长本人和他下属的史县长、法院荀院长,都被撤职。
相比之下,蔡市长、史县长和荀院长十年后的继任者马市长、郑县长和王院长在对待李雪莲的问题上,态度是积极的。甚至是怀着升官私心的法庭庭长贾聪明的馊主意,虽然看上去多少有些不道德,也违反纪律,但其实对李雪莲来说,也并不算是很坏的主意。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已经为这事付出了十年时间,如果赵大头真的能和她结婚,真的让她不再上访,生活重新走上正轨,难道不是更好的结果吗?换一个角度看,法院的庭长给离婚的农村妇女介绍对象,让她回到正常生活轨道,这难道还不够关心她吗?
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中央首长拍桌子怒斥下面的干部心里没有群众的时候,群众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李雪莲最后一次进京告状,生了病,在进北京的时候,碰到警察盘查。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李雪莲说她身份证丢了。警察说,那你就不能进北京了,你要下车,要不然车上的其他人也不能走。坐在李雪莲旁边的老头也怒斥警察没人性,她生着病,你让她下车去哪儿,她万一下了车有个好歹,怎么办?
中央首长觉得李雪莲没错,大巴车上的老大爷也觉得李雪莲没错。如果她没错,那么是谁错了,是从省长、市长、县长、法院院长直到法庭庭长的各级干部吗?但电影明明告诉我们,虽然这些干部确实看上去都是很自私的官僚,只为自己的前途和官位着想,没有什么担当,但毕竟他们除了前文提到的三个明显失误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错误。
而且,电影的结尾还给李雪莲的行为加上了一个解释,因为她在离婚前怀了二胎,在秦玉河背叛了她之后,孩子也意外流产了。所以,她上访不仅是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也是要给这个没能出生的孩子一个交代。无论这个结尾是画蛇添足硬加上去的,还是李雪莲为了欺骗无辜丢官的史县长编造的谎言,至少让李雪莲这个角色在这个电影里不是完全无理取闹了。
那么问题在哪儿呢?这就是持续长达十年的维稳体制。中央要求地方上严格控制缠访闹访人员到北京上访,只要出现,当地主官必须负责,在职务升迁的时候可以一票否决。同时,中央政策又不允许地方上像电影里那样蔡市长做的那样,让公安局对无理上访的老访民采取强制措施。上级不信任,老百姓不信任,让被挤压在中间的郑县长、马市长们,面对李雪莲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表现面上看,这种动辄批评下级干部和关于不重视群众诉求的做法政治正确,又容易得人心,但客观上,各级政府为对付李雪莲这种缠访闹访付出了高额代价,这既包括时间、金钱,也包括行政资源。对地方上来说,这种资源本身就是严重短缺和不足的。为了个别人不合理的要求,付出巨大的公共资源,这样做,真的是对群众负责吗?像电影里的各级官员那样,以群众诉求为名,迫使各级政府官员和干部对李雪莲这样的人妥协,却不顾占人口绝大多数安分守己的沉默的大多数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中国特色的官僚主义吗?也许,这就是电影里马市长最后说的各级干部都没有担当的含义。如果真的对群众利益负责,正确的做法并不是对李雪莲这样的人妥协,而且义正辞严地坚决拒绝她。
李雪莲在电影里当然是高度脸谱化的,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几乎所有的信访研究结果都表明,在长期上访者当中,无理上访占到绝大多数。维稳体制之下,对他们的片面保护等于鼓励这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乃至衍生出一些人干脆以上访要挟地方政府给予各种补贴的现象。信访研究的结果都指向解决办法只有区别对待,即对合理上访和无理上访做出区分,合理的诉求当然应当给予回应,对无理上访则坚决打击。因为,群众路线并不意味着对群众一味妥协,有时候也应当在必要的时候采取强制措施来维护公共秩序和沉默的大多数的利益。
【岳峙,察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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