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文新:资本市场关乎人民利益
股民与股东
曾几何时,中国股市中小投资者被称作“股民”,一直沿用至今。但有人不同意,他们认为,股票投资者无论大小都应当被尊称为“股东”,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是“东家”。我曾经也认为,股东的说法正确,因为他毕竟体现着投资者的权和利,而“股民”的提法似乎对应着“股官”,其中似乎存在不平等要素。
现在,我的看法在转变。我认为,把中小投资者成为“股民”,实际更加贴近市场,更加贴近事实,而不是理论上如何正确。
全世界的所有股票市场都有中小投资者的存在,历史地看,股票市场需要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正是因为中小投资者无法真正获得股东的地位,无法实现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也正因如此,全世界所有的国家的证券监管部门都必须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实施各项监管,而关键的核心手段就是“强制性信息披露”。也就是说,市场任何主体,只要是以隐秘的方式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那就是监管者的敌人,就是被处罚、被压制的对象。
从另一个角度看,股票市场需要“股官”,而且“股官”必须以“股民”为本。说到这儿,让我好像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党的立党之本应当是“以民为本”,按照新党章和中共十九大的提法就是我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但曾几何时,这个提法变成了“以人为本”,而股票市场一些大学者对“股东”的强调,是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尽管“股东”提法更多地体现了“平等”,但其忽视了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平等”地行使股东权益、无法实现自我保护和金融市场经常弱肉强食的基本事实。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谁来保障?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强大而强硬的中国证监会。前提是:只要它是为了“股民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当今的中国证监会不只是合格的,而且超越了历史以往,更重要的是: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愿、力度和手段都在实现着历史性跨越。因为我们多次听到中国证监会刘士余主席多次强调,中国1亿多股民,牵涉1亿多个家庭,3到5亿人群,难道这不是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刘士余敢于痛下狠手,向股票市场中的所有侵害“股民”权益的恶势力宣战,其实这正是他心中有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们同时还要看到另一个问题,发达国家的历史实践证明,对于老百姓而言,在资本市场投资才是真正而直接分享经济进步、企业成长利益,并带有普惠性质的金融市场。对于中国而言,我们的资本市场就更应当是老百姓直接分享中国改革开放成果、分享新时代经济中高速成长的“普惠金融市场”。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中国经济得以良性循环的基础。老百姓资本市场投资支撑了企业发展,而企业发展扩大了老百姓的资本收益;老百姓有了收益加大投资,而企业则可以更好地发展。
为什么说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除了上述支持经济良性循环同时,它还关系到防止经济恶性循环。现在,有人拼命把货币基金的高速膨胀解释为“普惠金融”,在我看来,这是个严重错误。因为,货币基金的高速膨胀导致了中国资本质次价高,导致了投融资期限严重的错配,导致了中国杠杆率居高不下,导致了金融风险越来越大,这是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之间的恶性循环。所以,货币基金的无度膨胀,表面看上好像带给民众以极其细微的“普惠收益”,但实际上,因其大幅推高了中国的金融成本,而导致中国之本——实体经济受到威胁,导致资本市场——真正的普惠金融市场的利益被无情侵吞,而终止留下经济的恶性循环和巨大的金融风险,难道这应当是被推崇的普惠金融?
或许,货币基金收益是人民的小利,但绝不是根本利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源自劳动,并从劳动中获得更大收益。城市、农村,公司、企业才是我们广大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利益所在,任由货币市场无度膨胀,以小利而废大义的做法,显然有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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