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苦探索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党是第二个在一个大国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我们党成立之初,经过反复比较和深刻思考,就鲜明提出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方向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大任务,即“一化三改”: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但是,如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党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刚开始,我们只能学习苏联经验。毛泽东同志说: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要求全党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经过实践,我们党很快就察觉到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局限,认识到了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毛泽东同志经过慎重思考,提出要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为鉴戒,独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以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主要标志,我们党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自己新的重要认识。从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同志还系统研读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总结了苏联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对我国如何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看法,许多观点至今仍有指导意义。
然而,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们行动的指针,但不可能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各种问题提供现成答案,我们只能在实践中进行探索,所以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失误,比如,“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甚至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口号。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脱离了实际,超越了阶段。在后来的实践中,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很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思想没有得到贯彻落实,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使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历程中遭到严重挫折。
回顾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总起来看,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犯过一些错误。我们应该把这一段历史,看作是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里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所有的成绩与失误都应该放到探索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个背景下来分析和评价。这种探索是有重大意义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不进行这种探索,而是跟着苏联走,那么,像“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这类错误是不会发生的,但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剧变的时候,我们就会跟着垮台,就会出现类似苏联东欧那样的境况。正因为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决批判修正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够在苏联东欧剧变的形势下,使得社会主义堡垒依然屹立在东方,而且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一枝独秀,出现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的局面。应该说,我们在建国以来30多年时间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进行的探索,为此奠定了基础。
对于这30多年期间出现的错误,我们也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首先,这些错误是在我们探索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发生的,既然是探索,出现错误在一定程度上是难免的。由于总的方向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所以一旦认识到这些错误,也不难纠正;第二,尽管这些错误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损失,但与我们取得的成绩相比较,终究是第二位的,它不是我们工作的主流。不应该夸大这些错误,甚至全盘否定这一段历史。即使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里,我们还是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例如,“两弹一星”就是在这期间上天的),在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不能把这十年里取得的成就也给否了。对我们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既不符合客观实际,又会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信念。第三,对待这些错误,不能停留在揭露并简单地承认错误上,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产生的原因,总结其教训,提高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前进创造条件。
如果把我们建国以后直到改革开放时期开始这段历史,放到整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来考察,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段历史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以及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又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
应该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提供了制度前提、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没有这一段时间的实践,就不会有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首先,建国以来经过“三大改造”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后来改革开放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前提。我们从经济上来说吧。有人利用改革开放以后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来否定“三大改造”,说什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是错误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个伟大的革命”,“事情做得非常好”。[1]正是建立了占统治地位的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后才有可能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开展的。在我国改革刚刚起步的1978年10月,邓小平就提出:“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我们不能允许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2]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是不改的、过多长时间也不改的,而这恰恰是在改革开放前奠定的基础。
其次,建国以来的理论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做了理论准备。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就提出,要对苏联社会主义的经验作具体分析,它的基本经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我们必须吸取;它的具体经验,则是结合苏联国情提出来的,有对有错,绝不能照搬。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于毛”,就是这个意思。经过实践、探索,特别是经过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党就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逐步形成了一些十分重要的认识。我们党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社会还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要发展商品生产,遵守价值规律和做好综合平衡;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建设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国防,要走一条有别于苏联模式的中国工业化道路,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和工业为主导,坚持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反对平均主义;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防止领导机关官僚化、特殊化;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文化领域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等等。所有这些理论观点,有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提供了指导思想,有的直接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内容。
再次,建国以来我们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改革开放提供了物质基础。这个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力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49年我们从帝国主义、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手中没收的固定资产仅为112.4亿元,而到了1978年我国新增固定资产达6440亿元,为1949年的57.3倍。1949年至1978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2%,不仅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高于所有发展中国家。其中,钢、煤、石油、水泥、发电量、机床的产量分别是旧中国最高年产量的34.4倍、10倍、325倍、29倍、42.8倍、33.9倍;汽车、拖拉机、飞机制造和电子、石油化工等工业部门,更是从无到有;粮食、棉花产量分别比1949年增长1.7倍和3.9倍。粮食平均亩产由137斤提高到337斤,增长1.46倍。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不可想象的。
概括起来说,在这30多年时间里,我们经历了探索的艰辛坎坷,但我们党取得的积极成果是巨大的,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如何评价我国改革开放前30年时间的社会主义实践,这是一个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我们不来说国外敌对势力了,他们从垄断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出发,总是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攻击和污蔑,这是很好理解的;问题是在国内、甚至在我们党内,也有那么一些人完全否定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上面提到的那位曾在全国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担任领导的职务的人,就是一个典型。他是怎么看待这段历史的呢?第一,他认为,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搞的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而是封建社会主义;第二,他认为这30年的历史是失败的,“文化大革命”证明了我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全面破产”。我们不得不对此做点分析。
关于“封建社会主义”问题。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我们仅就如何评价我国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实践谈一点看法。
我们看一看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实际状况。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决议充分肯定了这一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而丝毫找不到他所断言的诸如“封建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全面破产”那些论断。我们党是一个成熟的、严肃的政党。决议在总结建国32年来工作失误的教训的同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决议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十个方面阐述了这32年的伟大成就,指出32年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忽视或否认我们的成就,忽视或否认我们取得这些成就的经验,是严重的错误。“我们的成就和成功经验是党和人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前进的基础。”[3]
那么,“文化大革命”能不能证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全面破产”?也不能。决议全面地分析了“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和发生的原因,指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的严重灾难,而不是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带来的。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也正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依靠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推翻原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的。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时间里,尽管党和国家遭受了重大挫折,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仍然得到坚持,工农业生产仍然得到一定的发展(十年内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33.54%,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72.6%,农业总产值增长了35.3%)。翻遍决议,我们也找不到“全面破产”的字样!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发以前的历史,党的十八大报告有一个总结:“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4]这一论断是符合实际的。
[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7—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4]《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
【周新城,察网专栏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文节选自《周新城:如何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关于社会主义的若干问题(下)》中的第十三部分】
「赞同、支持、鼓励!」
感谢您的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维护费用及作者稿费。
我们会更加努力地创作来回馈您!
如考虑对我们进行捐赠,请点击这里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cwzg.cn/theory/201810/45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