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报断章取义,将四项基本原则置于何处?
《处分法》这么好的立法草案公布出来,应该得到全国人民的积极响应,都应该积极献言献策。可是,这立法权被署名“仲鸣”的文人劫持走了,以后谁要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别人还不能有反对的意见。如果谁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可能触碰了自由化人士设定的“底线”,就可能被扣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帽子,就可能被开除公职,这如何是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任何时候我都没有让过步!”
1986年12月30日,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批评从中央到地方,在思想理论战线上软弱,丧失了阵地,放任资产阶级自由化,好人没有勇气讲话,好像自己输了理似的。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什么输理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讲,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讲。要争取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行,不能让那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造谣诬蔑的人畅行无阻,煽动群众。”
驳许教授:“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文革用语吗?
十九大的召开,宪法和党章都进行了重要的修改。笔者认为,这也为“宪政”专家学者和某些党内的高级干部,特别是尚健在的某些离休老干部送去了一副“清醒剂”。修改后的宪法,除了序言部分的四项基本原则外继续保留外,在正文部分第一条增加第二款:“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样,某些《××春秋》老人终于明白,"从宪法的第1条到第130多条,没有‘共产党领导’这五个字,从头到尾找不到”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所在
邓小平曾强调,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四个坚持”(即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这“四个坚持”,特别是党的领导,什么事情也搞不好,会出问题。出问题就不是小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四个坚持集中表现在党的领导。因此,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时候,应该更多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更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不出大问题。
梁柱:邓小平晚年对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
邓小平提出,我们的发展,“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这个令人振聋发聩的深刻思想,实际上是同他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的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的两个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相一致的,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揭示同一个命题。在他看来,在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证。而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四个伟大”的本质要求
“四个伟大”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四个伟大”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四个伟大”之中,也就是说,“四个伟大”在思想政治上集中统一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伟大斗争,是由人类社会矛盾运动决定的,并由党情、国情的深刻变革和世情的深刻变化所推动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伟大工程在“四个伟大”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伟大事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扞卫基本路线的关键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内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这个自觉最重要的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如果不是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我们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