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快共为您搜索到21篇文章
  • 保护英烈打击败类,重拳出击再加向前大跨一步!

    保护英烈打击败类,重拳出击再加向前大跨一步!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能达到“服判(决)不认错”的效果,恐怕洪振快、作业本们这些狡诈之辈又有别的什么花样避开法律红线,再造谣惑众。此外,如果仅是“意思意思”的道歉,他们真的会有悔意吗,恐怕相反,还可能因为极不情愿的“道歉”心生怨毒!所以个人以为,在对《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具体运用中,最高法应该出台一些司法解释,让他们接受应得的惩治!

  •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直指洪振快作业本等颠覆势力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直指洪振快作业本等颠覆势力

    总书记的四大要求,体现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这一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以总书记的要求为遵循,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将成为政法君政治责任的试金石!

  • “新时期的汉奸走狗”一词是不是侵犯了洪振快的名誉权?

    “新时期的汉奸走狗”一词是不是侵犯了洪振快的名誉权?

    洪振快通过强调与基本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误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个英雄群体英勇抗敌的事迹和舍生取义精神产生质疑,否定基本事实的真实性,从而贬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从阶级本性出发,洪振快对“狼牙山五壮士”及支持抗日英雄的人都怀有刻骨仇恨。什么人对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一直怀有刻骨仇恨?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帝国主义侵略者;另一类人就是中国的汉奸。

  • “洪法盲”缠讼,滑天下之大稽 ——评洪振快状告刘宏泉案

    “洪法盲”缠讼,滑天下之大稽 ——评洪振快状告刘宏泉案

    因侮辱狼牙山五壮士而连续三次败诉的旧《炎黄春秋》的原执行主编洪振快,最近又发起了一场新的官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原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之子刘宏泉和红歌会网。而在几天前,由于洪振快在被告侮辱狼牙山五壮士的案子中败诉之后拒不执行法院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被最高法要求强制执行。此时此刻,他继续就类似问题进行纠缠,耐人寻味。

  • 第五纵队自比蝼蚁--“老赖”洪振快与公知现形记

    第五纵队自比蝼蚁--“老赖”洪振快与公知现形记

    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原《炎黄春秋》主编洪振快一案,虽然法院已经做出判决,洪振快仍然顽固坚持错误观点,公然对抗法院判决。不仅丝毫不认错,反而摆出一副遭受迫害的自由斗士姿态,用极具煽动色彩的词语比如“蝼蚁”、“官方使坏”、“凛冬已至”渲染自己,把自己公然造谣污蔑革命英烈的行为包装成为人民争自由权利。给世人表演了一出生动的公知现形记。

  • 郭松民:“新时期汉奸走狗”洪振快为什么缠讼不已?

    郭松民:“新时期汉奸走狗”洪振快为什么缠讼不已?

    因发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侮辱狼牙山五壮士而连续三次败诉的旧《炎黄春秋》的原执行主编洪振快,最近又发起了一场新的官司:向深州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原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之子刘宏泉和红歌会网。理由是刘宏泉在《致郭松民、王立华等人的一封信》中,将其称为“新时期汉奸走狗”,红歌会网发表了刘宏泉的这封公开信。洪振快认为这侵犯了他的名誉。

  • 某些人要的“法治”是什么东东?——从洪振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说起

    某些人要的“法治”是什么东东?——从洪振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说起

    备受社会关注的“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侵权纠纷案,因被告洪振快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近日被依法强制执行。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仅仅是判决被告洪振快须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向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但洪振快竟然无视法律,逾期未履行,最后由最高法要求强制执行,这件事充分暴露了某些自由派公知所鼓吹的“法治”的虚伪。

  • 最高法谈英雄人物权益保护:以学术名义侵权将被制裁

    最高法谈英雄人物权益保护:以学术名义侵权将被制裁

    一段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侵害英雄人物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特征是,侵权人往往以学术研究、商业营销活动等手段,以互联网媒体为主要工具,诋毁、侮辱、诽谤英雄人物。人民法院逐步确立了司法裁判的范围,要对以学术研究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制裁。

  • 8.15下午,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败诉

    8.15下午,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败诉

    2016年8月15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理区第二十法庭开庭,判决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权,驳回洪振快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 中国军网:洪振快丑化英雄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中国军网:洪振快丑化英雄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七十多年来,“狼牙山五壮士”这一称号在全军、全国人民中广泛传播,成为国人学习的榜样和楷模,也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组成内容之一。他们的英雄事迹,集中体现了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英勇抗敌的精神,是中国人民爱国主义和反抗侵略的精神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说,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就是对英雄人物的名誉、荣誉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

  • 在法律面前,洪振快们的底气到哪去了?

    在法律面前,洪振快们的底气到哪去了?

    威严的法庭敲响法槌,共和国历史上罕见的英雄名誉维权案一审,在被告多次无理请求被一再驳回,法院三次休庭合议,中途被告宣布解除和律师的委托代理关系并退庭,最后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一波三折,终于顺利审理结束。

  • 洪振快逃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庭审

    洪振快逃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庭审

    有旁听者评论说:被告如果有理,为什么落荒而逃?看来是做贼心虚,不敢面对法庭了,只好回避主题,故意在主题之外找茬,纠缠不成就一走了之。但你放肆地污辱了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即使人走了,法律责任能逃得了吗?

  • 洪振快败诉应成为保护英雄的分水岭

    洪振快败诉应成为保护英雄的分水岭

    12月21日上午9时46分,前《国企》杂志社研究部主任@郭松民在微博宣布其与《炎黄春秋》黄钟、洪振快因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所起纠纷一案胜诉。随后,@北京海淀法院 发布信息称,海淀法院对原告黄钟、洪振快诉被告郭松民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场恶人先告状的闹剧终于迎来了正义的宣判,消息传来,正义之士无不拍手称快。

  • 洪振快的春秋笔法,果然有意思!

    洪振快的春秋笔法,果然有意思!

    但是洪振快你搞错了一个前提,你是学术研究,而有些英雄事迹的宣传是政治目的的宣传。
    你用学术研究的标准挑政治宣传的错误,还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错误……不得不令人怀疑你的动机。

  • 人民日报批洪振快式“虚无主义”

    人民日报批洪振快式“虚无主义”

    历史并非不能考证、不能讨论,但需要有基本的是非观、价值观。